招标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231093.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330226-04-01-584818
预算金额231093.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佳佳0574-655599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2-330226-04-01-584818,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304536.7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1347.18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安置房总用地面积 225073.01平方米(约337.61 亩),总建筑面积约575020.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5151.97,地下建筑面积 169868.87 平方米,共设计户数约 3240户。项目分三个区域地块建设,工程具体如下:(一)跃龙草湖南地块总用地面积 181150.01 ㎡(约 271.72 亩),总建筑面积 529892.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342.39(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47382.73㎡,地上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 12959.66㎡),地下建筑面积 169549.84㎡。(二)茶院下徐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2410㎡(约合63.62亩),总建筑面积 43608.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3289.48㎡(计容建筑面积43042.36㎡),地下建筑面积319.03㎡。(三)桑洲五福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513.00平方米(约合2.27亩),安置住宅的总面积为 1520.10平方米。
建设地点:分三个区域地块建设,分别为跃龙草湖南地块、茶院下徐地块及桑洲五福桥地块。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报批(如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报批,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2310932963元,(其中:设计费14152727元,建安工程费2296780236元) 。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3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2.5创优夺杯要求: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基本要求,确保获评“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仅限 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设计、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4月、5月、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南东路9号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0574-65252512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57号二楼  
联系人:王佳佳   
电话:0574-65559989、13858392728
电子邮件:407255484@qq.com  
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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