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71-6558591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购置检验检测设备项目;

1.2建设地点:荥阳市;

1.3预算投资:150万元(最高限价)。其中第一标段54.5万元,第二标段65.5万元,第三标段30万元;

1.4供货及安装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检定仪器名称

单位

数量

1

水表检定装置

1

2

燃气表检定装置

1

3

加油机检定车

1

4

配料称检定装置

1

5

多参监护仪检定装置

1

6

电子天平检定装置

1

1.7标段化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2018821日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了招标信息。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09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梅惠珍、廉政、陈纪钢、郭琳、庞永志。

四、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九和共创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国家863软件园9号楼1303

中标金额为(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8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丹东科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启动区标准厂房3号楼东侧1-2层半层

中标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5432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8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华瑞奥利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1号楼A318

中标金额为(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543300.00 元)

供货及安装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瑞丰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姚路88号龙山文博工业园8号楼3

中标金额为(大写):陆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6528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5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九和共创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国家863软件园9号楼1303

中标金额为(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5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丹东科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启动区标准厂房3号楼东侧1-2层半层

中标金额为(大写):陆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6538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华瑞奥利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12号院1号楼A318

中标金额为(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锡市瑞丰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姚路88号龙山文博工业园8号楼3

中标金额为(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壹佰元整(¥2981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丹东科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启动区标准厂房3号楼东侧1-2层半层

中标金额为(大写):贰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296900.00元)

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荥阳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849041586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5585915

六、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第一标段:7200元,第二标段:9800元,第三标段:4300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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