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湿化治疗仪采购公告
(2024-JQ56-W3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
二、项目编号:2024-JQ56-W3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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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湿化治疗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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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途:用于儿童重症肺炎、呼吸衰竭、哮喘的呼吸支持治疗。 ★二、资质认证:通过CFDA认证,且通过FDA和CE认证。 三、技术参数; ★1.一体化涡轮动力系统、加温加湿装置、氧浓度检测装置、空氧混合装置。 2.温度控制范围31.0℃~37.0℃、流量控制范围2~60L/min、湿度输出范围32~44mg/L、空氧混合氧浓度控制范围21%~100%。 3.湿化水罐性能;可自动加水,可变容积≤280ml、顺应性≤0.4ml/cmH20,最大工作压力≥80cmH20,最大峰流量≥180L/min。 4.呼吸管路性能:内置螺旋加热丝,自带温度传感器。 5.病人端界面:包括大、中、小三种尺寸的硅胶(不含乳胶)鼻塞;气 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接头。 6.报警功能:管路漏气报警、管路堵塞报警、水罐缺水报警、管路连接 报警、更换过滤片报警、查看手册报警。 7.具有30L氧气流量计、专用支架、机器内部高温消毒管路、加热呼 吸管路(至少2套/台)、湿化水罐(至少2个/台)、病人端界面(至 少4个/台)。 8.加温加湿装置、氧浓度检测装置、空氧混合装置:具备。 四、功能配置 需提供具备上述功能的配置。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按需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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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0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备注: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所属类别官方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nmpa. goy. cn) 查询截图;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4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所属类别官方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nmpa. goy. cn) 查询截图;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
8.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截图。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myycaigouke2022@sina.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石家庄市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石家庄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惠招标》(www.hbidding.com)、公众号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许助理、刘助理
办公电话: 0311-81568716
移动电话:18633029080、15131190256
地 址: 石家庄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助理、刘助理
办公电话:0311-87978701/0311-81568716
移动电话:18033826251、1863302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