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立新13872660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枝江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2〕20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枝江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1〕32号)、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长江和清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20号)和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宜昌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宜环委发〔2022〕4号)文件要求,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组织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做到规范管理、监管到位。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枝江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总投资额为2512.94万元。
3、项目地点:枝江市辖区内。
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批复范围内项目建设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组织系统总集成、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和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管理服务。
5、主要建设内容:对枝江市经过排查、监测、溯源及整治后予以保留的入河口(非企业事权)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功能或目标:设立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安装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系统,安装2197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枝江市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包含排污口动态管理平台和排污口管理APP。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10天。     
7、质量要求:
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7.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7.3设备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主管部门审核。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须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人员要求:
⑴、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貳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⑵、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⑶、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 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⑸、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环保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业绩或环境监测类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上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5)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投标。(7)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8)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单位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5月26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31日18时0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开标室操作系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4、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
信息发布媒体: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
地   
址:枝江市体育路2号   
联系电话:171081284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87-6号
联系电话:1387266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立新
电  话:1387266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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