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文
1
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能源车辆轮毂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线项目
湖吴环建【2024】8号
2024年4月30日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4】8号-关于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能源车辆轮毂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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