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3-060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志华0431-80543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 年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JLZH-2023-06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建设项目共3项,其中,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
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南湖01小区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南
部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南部片区朝阳区腰丁屯明沟上游小
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朝阳区腰丁屯明沟上游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34个);西部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西部片区朝阳经开区小
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朝阳经开区49个合流(混流)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一
标段; (002)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
二标段;(00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
程三标段; (00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
工程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一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
3.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
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一至四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二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机械员3人。
三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2人、资料
员2人、机械员2人。四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入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机械员2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
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
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
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
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
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
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
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
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
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
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
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
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002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二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
3.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
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一至四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二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机械员3人。
三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2人、资料
员2人、机械员2人。四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入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机械员2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
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
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
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
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
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
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
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
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
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
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
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
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00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 2023年新建工程三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
3.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
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一至四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二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机械员3人。
三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2人、资料
员2人、机械员2人。四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机械员2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
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
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
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
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
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
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
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
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
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
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
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
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00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四
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
3.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
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一至四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二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机械员3人。
三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2人、资料
员2人、机械员2人。四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机械员2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
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
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
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
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
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
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
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
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
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
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
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
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到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
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
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
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
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
单位视为未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程已
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为专项债、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2023年新建工
程;
2.2招标编号:JLZH-2023-0608;
2.3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标段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JLZH-2023-0608-1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
2023 年新建工程一标段 534.1495 万元
二标段 JLZH-2023-0608-2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
2023年新建工程二标段 2748.1293 万元
三标段 JLZH-2023-0608-3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
2023年新建工程三标段 846.425646 万元
四标段 JLZH-2023-0608-4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朝阳区
2023年新建工程四标段1544.2652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项目概况:朝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建设项目共3项,其中,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
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南湖01小区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
造);南部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南部片区朝阳区腰丁屯明
沟上游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朝阳区腰丁屯明沟上游小区雨污分
流改造34个);西部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1项为: 西部片区朝阳经
开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朝阳经开区49个合流(混流)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6建设地点:一标段:长久路两侧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前进大街以西雨污分流改
造工程。三标段:前进大街以东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标段:朝阳经济开发区企事业单位雨
污分流改造工程。
2.7计划工期: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
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
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
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
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2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
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一至四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二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机械员3人。
三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2人、资料
员2人、机械员2人。四标段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机械员2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提供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
(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
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
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
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
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
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
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
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
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
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
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
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
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
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
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
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
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
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
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
联系电话: 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
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
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
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
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
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
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
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
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和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
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
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完标3小时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
子版投标文件;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855号
联系人:刘树
电话:0431-85109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菌香主后侧电
梯)
联系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0431-88779829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刘树
电 话:0431-851091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请乘坐一楼榴菌香主
后侧电梯)
联系人: 马志华
电 话: 0431-8054309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驮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仕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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