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吉林油田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项目概况: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38623916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马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86239332 |
其他: | 无 |
吉林油田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x吉林油田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x
3.1项目概况: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钻井泥浆不落地处理。3.项目概况与洽谈范围项目编号:JLYT-CC-2022-DYLY-52项目名称: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长春采油厂现对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项目拟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方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联系下方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吉林油田长春采油厂两口水平井泥浆处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GB5085.3-2007《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15618-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吉林油田公司废弃泥浆处理管理规定》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3.5.1执行标准3.5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要求:3.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6月30日止。3.3项目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金额86万元投资。3.2建设地点:长春采油厂
4.2.1响应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4.2本次洽谈要求洽谈人的资格条件:4.1本次洽谈不接受联合体洽谈;4.洽谈人资格要求:要求运输过程、处理过程及处理后泥饼符合安全环保要求。3.5.2技术要求
预准入单位需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准入。4.2.5.营业执照4.2.4投标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4.2.3.准入单位应出具选商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月1日前,若上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出具的,可以提供上年度前一年的审计报告;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且资产负债率低于217%(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4.2.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三年内(以审查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的期间,例如审查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的时间阶段)有行政处罚事项,被行政处罚事项与预准入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不予准入。1.预准入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4.2.7.预准入单位的信用信息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盖单位公章(红章)。4.2.6.预准入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9.预准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无此企业、被吊销、已注销的不予准入。按照预准入单位注册时间判断三年内预准入单位是否按年度上报,未按要求每年进行年度报告的不予准入。2.预准入单位的“年度报告”信息(3)预准入单位三年内有严重违法信息记录的不予准入。(2)预准入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审查时被移出的予以准入,一直未被移出的不予准入。
预准入单位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不予准入。公司主页——企管法规处——业务管理——市场准入《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名单公示》下载路径:对照《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名单公示》查询预准入单位是否与吉林油田发生过诉讼纠纷,与吉林油田发生纠纷的不予准入。(三)查询《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名单公示》查询预准入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准入。
拟定的单一来源承包商名称: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中第(六)款关于“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规定,拟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4.5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4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4.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5916号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长春采油厂9.采购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公示期3天。8.公示的媒介及期限:7.拟定的单一来源承包商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锦江路
杨先生:6258815企管法规处联系电话:0438-6278591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438-6239332联系人:张岩马婧邮编:130000
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
JLYT-55202wolYY
w138
常规油钻井废弃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理
框架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乙方:台杯油园多淋实业降团有限有信公司
签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签订地点:林备格原市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
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钻井废弃物不落地集中处理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乙方必须具有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在人力资源配置、设备装备及技术力量方面
能满足本工程要求
2工程项目内容
2.1工程名称:常规油钻井废弃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理
2.2工程内容
提供钻井废弃泥浆的现场接收、运输,组建钻井废弃泥浆集中处理站,承担处理后固相、
液相的运输,并保证钻井废弃泥浆处理后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
2.3工作量:具体执行甲方各单位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2.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3.合同履行地点:吉林油田所属单位
4合同期限:
4.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4.2.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4.2.3其他由于甲方或钻井方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1钻井废弃泥浆处理后的泥饼(固相),达到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的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其浸出液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废水(液相)达到油气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水质入口标
准。主要指标详见下表:
固相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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