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100-07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编号为:JH23-211100-07161 招标文件内部公告部分的项目编号书写错误,现更正为:JH23-211100-07161 与外网公告和招标文件首页的项目编号保持一致。 其余不变,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4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 0427-2807775,1834277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865008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招标
(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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