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栋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HYB)011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
预算金额(元):8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玛纳斯县人民医院拟采购玛纳斯县域所有医院医用耗材智慧供应链SPD平台规划设计、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栋901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地 址:玛纳斯县凤凰东路26号
联系方式:0994-6664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
联系方式:18199305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海燕
电 话:18199305292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玛纳斯县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v3.0.doc 磋商文件-玛纳斯县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v3.0.doc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全域医院医用耗材SPD智慧供应链全流程平台 项目编号:2022(ZHYB)011 |
2 | 磋商内容:玛纳斯县人民医院拟采购玛纳斯县域所有医院医用耗材智慧供应链SPD平台规划设计、建设项目(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期要求:5年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 |
5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小写:800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 递交方式:截止到2022年6月 30日10:30(北京时间)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9919055703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 行号:308881029139 特别提示:(1)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查到账,作无效投标处理。(2)附注:***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6 | 采购预算:年度内所供应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发票金额5%向供货商收取服务费,预计年度服务费约88万元。 |
7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一份(电子版文件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
8 |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建议使用胶装的形式)。 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应注明“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 (2)电子版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提交),于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时一同提交;[电子版文件要求为PDF扫描件其中包含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电子版文件表面标记单位名称。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3)另外随身携带加盖公章的空白二轮报价一览表。 |
9 |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 日10:30(北京时间)。 |
10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
11 | 磋商响应时间:2022年06月 30 日10: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
12 | 成交原则:依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
13 |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
14 | 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 |
15 | 履约保证金: / |
16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 |
17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19 | 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竞标所需一切费用。 |
20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 |
21 | 最高限价:年度内所供应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发票金额5%向供货商收取服务费,预计年度服务费约88万元。 |
22 | 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 1、磋商轮数:二轮; 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最后报价的递交地点、公布地点同开标地点,并在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见证下统一集中收缴。 |
23 | 注:开标时请投标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证明其身份。 |
24 |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标环节不进行公开唱标报价。 |
项目 | 评 审 内 容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N | |
资格性 审查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资格性 审查 | 2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 |||
资格性 审查 | 4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纸质网页截图) | |||
资格性 审查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 | |||
资格性 审查 | 7 | 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声明) | |||
符合性 审查 | 1 | 响应文件正本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了公章且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处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 |||
符合性 审查 | 2 | 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完整; | |||
符合性 审查 | 3 | 服务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符合性 审查 | 4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符合性 审查 |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
符合性 审查 | 5 | 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一级评分项 | 二级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商务部分(20分)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SPD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 3分 |
商务部分(20分) | 产品资质 | 1.提供高值智能柜认定的生产企业标准得2分。 2.提供冷藏智能柜认定的生产企业标准得3分。 3.提供全自动验收赋码贴标台认定的生产企业标准得4分。 4.提供医用耗材智能看板认定的生产企业标准得3分。 5.提供SPD软件和硬件厂家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6.提供SPD软件和硬件厂家信息安全管理证书得3分。 注:企业标准需通过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下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7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技术配置响应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3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有一项▲号指标(共12条)负偏离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满分12分。 ②有一项★号指标(共13条)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满分26分,★号指标须逐条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在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备注栏中标注相应证明文件页码; ③非▲、★号指标(共85条)每负偏离一项扣除得分=(5分/参数条数),扣完为止,满分5分。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43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技术方案 | 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所提供的项目方案完整具体:包括①耗材配送方案、②组织人员管理方案、③耗材质量保证方案、④响应方案、⑤应急管理方案等,提供的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合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技术部分(70分) | 售后维护 | 为建立本项目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完善措施,要求投标方提供本地售后支持,具体要求:①需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②需提供项目实施地的快速响应服务方案; 方案满足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得7分; 方案较满足售后维护需求、较完整、合理性一般、得4分; 方案不售后维护需求、方案欠缺不完整、合理性一般、不针对本项目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7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1.承诺所提供的卫生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技术、安全要求,承诺提供采购药品、卫生材料的批次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厂商资质等文件均符合卫计委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2.承诺医院下订单24小时内,货物送至医院,确保临床使用。承诺按照医院要求安排班次,提供病人服务,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3.提供派驻的耗材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按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第三十三条规定,派驻的卫生材料专业技术服务仓库人员至少2人,配送人员至少3人,高值耗材管理员至少2人,并根据医院运行情况增加,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人员名单,不得重复)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4.仓储建设方案、物流服务模式及服务、条码扫码枪数量、一般货柜投入数量,并提供相关参数。承诺无条件接受医院提供的院内仓储及办公场地,同时列明可为医院服务的自有仓储场地的地点、面积等。(提供承诺函及场地地点及面积,格式自拟),提供得1分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5.信息系统建设:承诺无偿提供耗材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实现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投入提供支持。承担含(且不仅限于)开发、升级、维保、接口等所有费用,并承诺合同期后给予免费使用,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6.质量控制体系:承诺协助医院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管理流程,运营中心建设、院内标识标志体系建设等,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7.需提供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物流管理人员的实施培训计划、管理方案、考核计划、其中医院方面的评判权重不得少于50%。明确派驻人员的资质要求、薪酬计划等,承诺可接收医院现有仓储、派送人员为其驻场工作人员,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以及方案计划,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8.承诺提供医院行政耗材资产(通用物资)运维相关服务,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9.承诺派驻医院工作人员在操作信息系统时由于意外失误操作、蓄意破坏操作或者没有按照甲方规定要求修改了影响系统运行的参数,导致出现信息系统故障的赔付承诺,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能力 | 10.提供服务应急响应方案、承诺协助医院处理突发事件,提供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分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15%×100 备注: 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 | 10分 |
注:各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标。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并附协议书。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按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6%。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 一、质疑事项1: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二、质疑事项2: 主要内容: 事实依据: 适应法规条款: 佐证材料: 三、同上 |
名称 | 数量 | 说明 | |
1 | 耗材中心库 | 1 | 包括室内装修 |
2 | 科室库 | 22 | 包括室内装修 |
3 | 介入/导管室 | 1 | 包括室内装修 |
4 | 手术室 | 1 | 包括室内装修 |
6 | 检验科 | 1 | 包括室内装修 |
7 | 腔镜中心 | 1 | 包括室内装修 |
项目 | 投标报价 |
响应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 大写: |
服务期 | |
备注: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响应总报价 |
项目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 大写: |
服务期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项目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备 注 |
… | ||||
序 号 | 条款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从事工作年限 | 备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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