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b2024-67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宪宇0431-806001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鑫鑫0431-87933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7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上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 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 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 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 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 绩(联合体成员方按承担内容分别提供)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应大于2家(含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 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牵头方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4-679 1、招标条件 长春上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春市绿 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万昌街1号办公楼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1)工程:包括拆除改造、室内装修天棚吊顶、墙面涂料、地砖铺贴、水暖管线改造、强 电、弱电系统改造等工作。 (2)设计:包括现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建筑物现状测绘、施工图设计,指导施工全过程 设计工作。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4项目周期: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 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 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 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 绩(联合体成员方按承担内容分别提供)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应大于2家(含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 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牵头方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 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 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 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一室。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上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99号 联系人:王宪宇 电话:0431-806001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联系人:范鑫鑫、张丽、张百伶 电话:0431-879337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上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99号 联系人:王宪宇 电 话:0431-80600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范鑫鑫、张丽、张百伶 电 话: 0431-87933788 电子邮件: 707670523@qq.com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趴筛/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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