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执勤现场标志标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bjz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371-685105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识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8736018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执勤现场标志标识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东风路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BJZ20240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执勤现场标志标识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灯箱式主标志,粘贴于地面、墙面、执勤设施设备的标志标识,立牌、水牌可移动标志标识,门牌、上墙制度牌等93类标志标识的设计、制作、更换安装以及原有标志标识的清除。(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5.2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标志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更新工作;
5.3质量标准:符合《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GB43704-2024);《公共信息标志载体 第1部分:技术要求》(GB/T38651.1-2020);《公共信息标志载体 第3部分:安装要求》(GB/T38651.3-2020)《公共信息标志载体 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38651.4-2020);《公共信息标志载体 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38651.2-2020)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
5.4项目交付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口岸边防检查现场;
5.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于甲方提出维保需求起3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查询结果留存。)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东风路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302
方式:通过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一个附件(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2976519197@qq.com邮箱,代理公司收到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长鹰路与货运路交叉口向西50米        
联系方式:张先生0371-68510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识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东风路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302            
联系方式:王先生18736018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73601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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