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评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评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3-D-089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主观分第1项、第2项变更如下: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整体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制定评审工作计划、收集审核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评审会准备工作、召开现场评审会议、重点项目预算评审报告撰写方案等方面内容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2 |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 结合被评价单位与行业特点,对包内每个单位提出对评审项目实施必要性、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资金规模合理性等方面的工作的思路和关键点、潜在问题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 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 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 未提供重点难点理解或应对解决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10 |
三、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6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13000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899)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