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2111600108•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招标联系人崔艳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5-85382797
中标公司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JSZC-202210191902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2-11-16 16:17
• 项目编号: XZP2022111600108
• 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
• 建设单位: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招标条件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招标编号:JSZC-2022101919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面向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不少于6天(或≥48学时)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200人,培养其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和履岗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8学时,实习实训不低于32学时(含现场跟踪服务)。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实施本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要符合项目实施的政治性要求。农业农村部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每年对省级政府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我省每年将整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为全省民生实事任务,明确其为省政府的法定职责。确保公益性方向和政治性属性是最基础、最重要的首位实施要求,由专门的涉农院校和农技机构实施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实现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关切。
二是切合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导向。2021年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在每年度实施意见中多次要求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2021年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
三是适应培育实施的高标准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环节也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的主体,应具备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所需的专业学科建设、专家团队配备、技术服务水平和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或相应经历,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通过健全专业团队、强化政校地协作、贴近学员实际、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励志耕耘,树木树人”校训,坚持“立足苏南,服务三农,紧扣特色,争创一流”办学思路,探索建立苏南培育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方位培养了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高质量地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助力江苏农业强省建设。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
自2015年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连续承担实施面向本项目服务地区等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训等,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2万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4、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235G
5、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
6、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联系人:
崔艳梅、苏振彪
电话:
025-86263816、025-8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25-85382797
电子邮件:
jszc_zbdl@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JSZC-202210191902
江苏省
发布日期:2022-11-16 16:17
• 项目编号: XZP2022111600108
• 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
• 建设单位: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招标条件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招标编号:JSZC-2022101919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面向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不少于6天(或≥48学时)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200人,培养其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和履岗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8学时,实习实训不低于32学时(含现场跟踪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
范围 | 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 |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2-11-23 09:00 至 2022-11-29 17:00 |
获取方式 | 采购邀请发出后,如确定参加采购,须填写协商函并于2022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回复邮件(邮箱:jszc_zbdl@163.com)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2-01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文件提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2-12-01 14: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开标时间暂定待通知) |
其他
1、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面向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不少于6天(或≥48学时)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200人,培养其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和履岗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跟踪服务”分段式培训方式,线上学习8学时,实习实训不低于32学时(含现场跟踪服务)。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实施本项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要符合项目实施的政治性要求。农业农村部明确将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每年对省级政府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我省每年将整省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为全省民生实事任务,明确其为省政府的法定职责。确保公益性方向和政治性属性是最基础、最重要的首位实施要求,由专门的涉农院校和农技机构实施培育项目有利于确保实现全程可监管、质量可把控、目标可落实,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关切。
二是切合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导向。2021年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支持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高素质农民等本土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部在每年度实施意见中多次要求要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优选历年来优质高效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2021年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新培养培训渠道与方式,打造人才短期培训轮训和长期培育培养阵地。
三是适应培育实施的高标准要求。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对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配、教学安排、组织管理与后勤保障、训后跟踪服务、示范推广培育成果等环节也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要求。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的主体,应具备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所需的专业学科建设、专家团队配备、技术服务水平和项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或相应经历,熟悉培育对象特点和需求,通过健全专业团队、强化政校地协作、贴近学员实际、遵循规程运行,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受到学员与地方的欢迎与好评。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励志耕耘,树木树人”校训,坚持“立足苏南,服务三农,紧扣特色,争创一流”办学思路,探索建立苏南培育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方位培养了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高质量地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助力江苏农业强省建设。常年承担并圆满完成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轮训、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公益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社会效益。
自2015年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连续承担实施面向本项目服务地区等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训等,通过健全专业团队、严格制度管理、强化校地协作,熟悉服务地区的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与农民需求,在学员组织与管理、课程设置与师资选配、实习实操与跟踪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圆满完成各项培育绩效目标,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2万人左右,农民培育满意度95%以上。多年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校地合作、产教融合的做法,实效性强、反响较好,拥有其他培训机构所不可比拟的优质条件与综合能力,多次获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评审专家经论证后一致意见: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的公益性导向与高质量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培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4、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235G
5、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
6、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
联系人:
崔艳梅、苏振彪
电话:
025-86263816、025-8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25-85382797
电子邮件:
jszc_zbdl@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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