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009240078-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古港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永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924007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采购 清扫服务详见谈判文件3883944.08
 合计金额小写: 883944.08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捌万叁仟玖佰肆拾肆元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三年合同总金额小写:¥883944.08,大写:捌拾捌万叁仟玖佰肆拾肆元零捌分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16 —— 2023-10-15
3.2 履行地点:同绥北路东盈村部至农贸市场口、同绥中路农贸市场至泰美购物中心路口、子健中路泰美购物中心至郭家亭社区包括青少年梦想广场、子健西路邮政分局至宝盖寺村部、同绥南路邮政分局至骨伤医院前桥头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总价包干,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季支付,每季支付¥73662元,在甲方确认当季服务效果优良时,由乙方开出票据,甲方根据财政资金情况支付。

(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估算项目所需的基本材料购置,投入本项目各类配备人员工资(不低于浏阳市最低社会保障工资标准,含日常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奖金,防暑降温费、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具材料费、机器损耗(含车辆维修、车辆油费)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若增加服务区域,涉及的项目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行核算。

4.2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城东分理处(浏阳市永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8201020000001215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集镇所有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及广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每日普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每月协助甲方清除牛皮癣两次,每月清洗环卫设施两次,一天两次洒水作业,确保路面洁净,可视范围无裸露垃圾。

2、服务范围:同绥北路从东盈村部至农贸市场口、同绥中路从农贸市场至泰美购物中心路口、子健中路从泰美购物中心至郭家亭社区包括青少年梦想广场、子健西路从邮政分局至宝盖寺村部、同绥南路从邮政分局至骨伤医院前桥头等。

3、对集镇每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

4、配合甲方实施集镇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大住户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力度,按照要求增加分类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可回收物进行清运。

5、协助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和监督门前三包,有举报破坏环卫工作(如破坏环卫设施、张贴牛皮癣、乱倒乱丢等)的义务。

6、确保环卫设施(垃圾桶)完好无破损,如需更换由乙方负责。

7、如古港区域内发生山火或突发情况,乙方需派遣洒水车灭火无偿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人员配置

环卫工作任务主要为清扫、清运承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零星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含管理人员1人、洒水车1人、垃圾车司机1人、保洁3人)。

(三)保洁清扫时间和要求

1、白天保洁时间为上午6:30-11:00,下午14:30-17:30,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保洁。

2、清扫要求“四净”(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一洁”(车辆工具、着装标志服整洁),“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牛皮癣)。

3、垃圾箱保洁要求“二清”:箱内垃圾按日清理,箱体四周清洁;“三无”箱无异臭味、无积垢、箱口无吊挂。

(四)作业规范要求

1、保证每日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全程保洁。

2、负责清理道路或人行道与绿化带交界处的垃圾、杂物。

3、人行道上长出的杂草,负责铲除干净,根据实际情况打除草剂。

4、小堆垃圾随扫随撮,清扫时遇水井应绕开,不准将泥沙堆入水沟,保证水沟畅通,不准将泥沙堆放在树根上。

5、环卫工作时间按公司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

6、文明清扫,礼貌待人。

7、节假日要求:必须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传统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对服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8、遇重大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配合基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9、突发事件处理:因交通等原因造成渣土等洒落在路上,及时上报公司,协商处理。

10、其他要求: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人员要求

1、环卫工作时间按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文明清扫,礼貌待人。驾驶员要求本人有有效的驾驶证。

2、驾驶员工作要求:①清运车辆外观清洁,车况良好,密封化运输,不沿途撒漏;②按时清运、不漏点,垃圾日产日清;③配备高性能垃圾桶,排放规范,清运无溢满,无撒满,无存留垃圾,垃圾容器外观清洁、无破损;④垃圾车定期清洗,打药消毒,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为确保乙方服务工作到位,甲方将严格按如下细则进行监督,并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1)检查按百分制实行,1分为50元。

(2)未按时洒水和洒水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3)环卫服务不按时、服务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4)环卫工人不按时到位,路段无人清扫或保洁发现一次扣5分。

(5)各类重大活动、检查、上级来访或突发事件等,维护不到位每次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6)乙方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每次扣3分。

(7)市级检查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扣10分。发现零星垃圾和垃圾箱(桶)爆棚每处扣5分(以相片为准)。

(8)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在街道焚烧垃圾,每次扣除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9)乙方上、下午不能及时收集垃圾进站,造成街道垃圾成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2分。

(10)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检查考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

(11)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车行道、人行道、花坛中间10米以内发现5个零星白色垃圾扣1分。

(12)乙方在市里月份检查中情况好,服务区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甲方奖励乙方600元/次。

(13)甲方在季度考核中进入市前三名奖乙方3000元。

(14)甲方在全年环境卫生工作中排在市5名以内的奖乙方5000元。

(15)考核方式: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月考核,如涉及扣分情况,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摄像、照相取证;②社区监督:聘用社区义务监督员,每周集镇保洁、垃圾清运及时进行监督打分测评;③承包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评价。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考核乙方作业服务的实施情况。

(2)、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合同价款,每季度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到位。

(4)、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根据合同按期结算作业服务费,有权调整、清退不合格作业人员,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作业服务实施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

(3)、乙方在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在甲方同类项目的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考虑的权利。

7.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

(2)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保洁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的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保洁服务标准,罚款将从合同款中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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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古港镇桐坑北路 地址: 浏阳市集里办事处禧和社区社新组16号
法定代理人: 易先超 法定代理人: 李皓
委托代理人: 唐琼 委托代理人: 王小红
电话: 0731-83403223 电话: 0731-83614311
传真: 0731-8340736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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