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寇家坝乡村民宿项目)方案设计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寇家坝乡村民宿项目)方案设计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高峰镇大井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完成两栋民房新建筑面积 515 m?、建筑外立面面积 485 ㎡、庭院面积280 ㎡、室内面积740 ㎡的改建、新建、风貌整治、景观及室内装饰的概念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4.3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两栋民房新建筑面积 515 m?、建筑外立面面积 485 ㎡、庭院面积280 ㎡、室内面积740 ㎡的改建、新建、风貌整治、景观及室内装饰的概念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整体项目预算。
2.5 设计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1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天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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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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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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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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