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江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十一标段(第二次)施工第1次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开江县 2023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十一标段(第二次)施工第1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06 14:04
递交时间:2024-03-06 14:0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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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28,49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pbb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开江县 2023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十一标段(第二次)(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开江县2023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十一标段(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因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内容有误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修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 的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 3、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开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03月0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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