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院拟招飞利浦32排CT维保供应商1名,现就该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飞利浦32排CT维保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预算:8万元/年,最高限价:8万元/年。
2、服务期限:3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成都信用”“国家企业”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
3、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维护保养资质。
七、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中的技术保服务,包含在机器出现故障情况下提供的人工技术服务(含差旅费),不含配件。
2、供应商拟派的维修工程师需接受过原厂维修培训,具备相关维修资质,若非具备原厂维修培训人员对维修设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供应商应具备职业防护装备,提供职业防护装备的清单,按国家要求制定并落实职业防护措施(提供职业防护装备的清单和职业防护措施具体内容,并加盖公司鲜章)。
3、加强预防性维护,制定并落实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开展日常保养和维护,有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周期、实施时间、执行情况等项目),每月1次进行巡检,提交月巡检总结报告和维修保障总结报告,每季度一次全面保养并书面记录,总结及报告留存科室同时报医院管理部门。内容包括:系统性的检查和精细保养,其中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校准、性能测试和调整、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设备清洁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进行的其它维护。
4、备件库保证:保证在国内有零备件库,在国内设有常用备件库,并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24小时电话、网络等远程支持。提供周末和非标准工作时间的技术响应和现场服务。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须在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维修。保证所维保设备开机率达 95%以上 ,即每年停机不超过18日(1年365日)。
6、为保障CT的质量控制,供应商具有CT照射计量优化管理系统(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证书并加盖公司鲜章)。
7、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工程师,并提供该工程师具备CT专业技能的证明(提供原厂培训证书或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加盖公司鲜章)。
8、协助采购人对设备使用人员或维修人员进行应用培训。
9、供应商需承诺如遇重大活动、紧急事件,需加派1-2名工程师到场服务,维护设备,直至重大活动、紧急事件结束。
10、性能调整:每年两次对系统进行检测,包含:噪声检测、系统中心频率检测与翻转角检测。若检测结果不在正常范围内,将进行调整至正常范围。
11、故障维修:供应商保证设备维护达到符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每年提交设备质控报告,进行1次风险评估工作。
12、供应商配置必备的检测和质量控制设备,建立有关检测和质量控制设备清单及台帐目录,并按要求开展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校准信息以供核实。
13、按照三级医院管理要求建立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大型医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及强制检定。
14、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考核,根据维保服务技术考核情况,若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15、配合年检:供应商需配合医院每年大型设备年检,负责把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并保证全部检测指标达标。一年维保期满后把维保服务内容成册交设备使用科室和管理部门存档。
16、供应商每年开展二次日常操作和维护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包括培训项目、培训目的、实施形式、培训对象、课件目录、授课人、签到表等),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与年度报告成册。
17、供应商计划派驻的工程师需具有辐射许可证。(提供相关的证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八、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85分,累计3次月度考核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付款方式:每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当年金额的50%维保费用。半年期满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半年内的服务资料及发票后2个月内付款。
4、违约责任:包括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害,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需赔偿我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直接和间接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我方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5、信息保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生物信息保密要求,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生物信息保密承诺函。
6、供应商需按照项目服务要求拟定维保工作计划表,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使用科室和管理部门。
九、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307196652@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三、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九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综合采购部将会发送挂网比选申请文件模板至报名供应商指定邮箱。
十一、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2023年6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