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000万只高端纸制品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永盛高新园区 |
嘉兴市佳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永盛高新园区,利用已购买的嘉兴永盛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及厂房,占地面积约1064.4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186.06平方米,以面张纸、瓦楞纸、玉米淀粉胶、环保水性油墨、低挥发性胶印油墨为主要原材料,经裱瓦复合、胶印油墨印刷、水性油墨印刷、模切、开槽、压痕、打钉、糊盒、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德堡印刷机、纸箱抗压测试仪,购置高速双色水性印刷开槽模切机、智能双色水性印刷开槽机、半自动打包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000万只高端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洗辊废水经污水处理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