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分销服务商招募公告
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分销服务商招募公告(第一批) 福建省永春第二食品厂改造升级产业集群电商园区,立足永春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集结地方特色好物,公开招募专业带货、创新进取的新媒体电商分销合作伙伴,为电商产业提供专业带货和流量支持,打造地方特色的线上电商消费阵营,助力永春好物实力出圈。 本项目积极相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分销商模式运作,分销模式不局限于直播带货、短视频/图文带货等多种形式,从而实现多家分销服务商聚力协同,公平竞合,谋取长期共赢。 欢迎各类新媒体电商平台的招商团长、MCN机构、电商达人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参与,共同开拓市场,共创辉煌。 一、招募对象 有志于从事新媒体电商行业,有自己的电商运营经验或对电商行业有深入了解的个人或团体。 二、意向分销商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熟悉电商市场运营,具备丰富的网络营销经验; 3.有自己的电商渠道和资源;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 5.能够积极推广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的产品和服务。 三、合作优势 1.获得福建省永春农文旅官方背书支持; 2.共享福建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供应链平台资源和优势; 3.享受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的销售分成和优惠政策; 4.与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共同开展市场调研和产品研发。 四、分销期限 各分销商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的6+N个月,具体根据实际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五、分销佣金 1.本次招募为电商分销服务商资格入围招募,获得入围资格的分销商取得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产品的分销权,并通过分销带货获得分销佣金报酬。 2.电商分销服务商与永春第二食品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时可选择签订以下(1)按销售额比例;或(2)按固定金额结算 带货佣金方式。每阶段以平台后台的有效订单及销售明细记录为准。 具体分佣方式与比例,根据实际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3.佣金结算周期: 每月结算一次,永春第二食品有限公司会在分销订单完成后30日内完成审核并结算,具体结算周期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六、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意向分销商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永春农文旅新媒体电商产品分销商合作招募报名表(机构)/(个体)》,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将报名表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m15905920096@163.com 2.审核:福建省永春第二食品有限公司在意向分销商提交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表格的审核,并以正式邮件告知意向分销商结果。 3.签约:审核通过后,福建省永春第二食品有限公司将安排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