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402000078
预算金额95.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科长0538-53515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经理0538-7512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402000078

    进场交易编号:XT-ZC-20241030-01-01

    项目名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预算金额:95.30万元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1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项目

1项

新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汇总服务

95.3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 )、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能力;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10 31 08 时 30 分至 2024  11  06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需要自行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招标公告→采购模块→下载本项目电子版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111214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1214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一)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二)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三)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7232332。

(四)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学亮,联系方式:0538-7512008。

(五)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六)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819号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方式:0538-5351531

(二)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东首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538-7512008

电子邮件:15020807512@163.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538-75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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