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广西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推广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13605-GXJT)》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17-g3-13605-gxjt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广西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推广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13605-GXJT)》质疑答复函
关于《广西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推广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13605-GXJT)》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南宁九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号环球时代1311号

法定代表人:李妙南

联系电话:0771-2839206

你公司关于广西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推广实施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13605-GXJT)所递交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7年1215日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市级推广地方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县级支付系统由各省统筹自建的工作思路,一直以来我区市县都是使用两个不同版本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符合广西实际需要的。

2016年10月,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完成 “广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的招标,该项目开发完成的软件版本用于提供给广西全区县级财政免费使用,并首先在第一批试点合浦县进行实施,财政厅拥有该软件的完全版权,并计划在全区范围进行推广。本次招标正是针对该版本的推广实施服务进行采购,是属技术实施服务采购,而不是特定货物采购,在对实施服务提供商方面并未特别限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潜在服务商都可参与投标,不存在对供应商的差别对待问题。

综上所述,由于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规定,故按驳回质疑处理。

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根据桂财采[2006]11号文件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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