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小姐020-369928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4
公告正文
花都区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商业大道(花城路-新民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01
黄埔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花都区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建设工程 - 商业大道(花城路 - 新民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都区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建设工程 - 商业大道(花城路 - 新民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花发改基【 2018 5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区财政资金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

  2 、建设规模: 拟对商业大道进行道路改造,改造道路长约 1.1km,规划红线宽 30米,双向 4车道,设计速度为 50公里 /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新铺设沥青,改造人行道、交通设施、景观绿化、排水口等。

3 、计划工期:

1勘察工期: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不超过 2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 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3施工工期:270

包含勘察阶段(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面检测 )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4 、招标范围:本次为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 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面检测等)。

4.2 设计部分

4.2.1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4.2.2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 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4.3 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拟对商业大道进行道路改造,改造道路长约 1.1km,规划红线宽 30米,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为 50公里 /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新铺设沥青,改造人行道、交通设施、景观绿化、排水口等。

2)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各阶段的报建、报批、检验、审查、备案、相关部门结算等工作;

3)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5)负责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和恢复;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4.4 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5 、招标控制价 901.083万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为 18.928万元(含工程勘察费 9.712万元,路面检测费 9.216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 32.984万元(含设计费 29.44万元,预算编制费 2.944万元);施工控制价为 849.771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 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4.2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3 施工类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5. 项目负责人:

5.1 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 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 市政道路(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年以上的工程师;

5.3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业绩要求

6.1 项目负责人业绩:曾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③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当提交的上传件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 、未在招标公告第四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 、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中的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注: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 500 /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

3.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投标人须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公告发布、办理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810 1 0 0 分至 201810 24 11 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办理投标登记、 递交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起始时间:2018 10 24 10 0 分,截止时间: 2018年 10 24 11 0 分;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3 、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 201810 24 11 0 分,截止时间: 2018年 10 24 12 0 分,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项目负责人签到方式为电子签到,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签到。

4 、开标时间: 201810 25 9 30 分,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 22号)

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 若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注:1.备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天。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其他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 = 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2 5000 元;

评审排序第 3 3000 元;

评审排序第 4 6 1000 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 1 )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投标时是否需要递交设计模型:

. 联系方式

人: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47 址: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

编: 510800 编: 510800

人: 先生 人: 小姐

话: 020-37738396 话: 020-36992829

真: 真: 020-369929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mdzbdl@163.com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声明.pdf

2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正式合同(一体化招标文件合同版本)2018.9.20.doc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暂定合同(商业大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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