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汽水生产线改造项目 |
1.5 |
项目编号 |
ZPMC(CX)-ZB2024-11-405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þ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是为长兴分公司办公室后勤中心汽水生产线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瓶机、四合一灌装机、瀑布式理盖机、在线洗盖消毒装置、灌装控制系统、5桶式混合机、电气控制系统、直角式膜包机、旋转式高低空输送、自动码垛机、输送链、输送拐弯、输送电机、线槽、接水盘、安装调试、旧设备保护性拆除及运输、辅助配件、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操作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工资、社保、检测、安全投入、利润、税金、不可预见、其他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和质保期的全部工作。 |
2.2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期/工期: 90 天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 3 月 15 日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保期:质保金质保 1 年。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
2.6 |
付款方式 |
1、工程款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待本项目汽水生产线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开具本项目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3%为质保金,税率13%),甲方于收到发票的 60 个日历日内支付给乙方97%的工程款。 2、质保金支付:剩余合同总额【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其他争议后的 60 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项目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为主。 |
2.7 |
包件信息 |
/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þ有,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无 þ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þ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þ有,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þ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
7 |
联系方式 |
招标负责人: 康天成 电 话: 021-31197245 邮 箱: kangtiancheng@zpmc.com
项目联系人: 尹工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电 话: 18601669737 邮 箱: yincaihui@zpm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