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徽州区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凤山台修缮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黄山市徽州区文物局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徽州区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凤山台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徽州区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凤山台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2532314.77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黄山市徽州区文峰公园内,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3年3月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修缮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加固、地面、墙体修缮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要求,项目施工应当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凤山台修缮工程具有革命文物和徽州台式建筑双重属性,应该由熟悉并对徽州传统台式建筑有深入研究且熟知本地历史革命文化的单位承接。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对徽州地区具有革命历史背景的文保单位深有研究,也实施了百余类似项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具有成熟的经验。
为保证本文保单位的修缮能够保证文保修缮单位的质量、尽量符合本地革命历史文化保持原貌。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人民路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类别:工程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本项目将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76号
联系电话:0559-356726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21号
联系电话:0559-358359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章工/洪工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联系电话:0559-25103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670.7 KB
采购人: 黄山市徽州区文物局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徽州区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凤山台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徽州区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凤山台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2532314.77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黄山市徽州区文峰公园内,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3年3月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修缮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加固、地面、墙体修缮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要求,项目施工应当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凤山台修缮工程具有革命文物和徽州台式建筑双重属性,应该由熟悉并对徽州传统台式建筑有深入研究且熟知本地历史革命文化的单位承接。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对徽州地区具有革命历史背景的文保单位深有研究,也实施了百余类似项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具有成熟的经验。
为保证本文保单位的修缮能够保证文保修缮单位的质量、尽量符合本地革命历史文化保持原貌。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人民路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类别:工程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本项目将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76号
联系电话:0559-3567262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21号
联系电话:0559-358359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章工/洪工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徽建控股集团7楼-1)
联系电话:0559-25103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67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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