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筑安装施工招标-2023年9月环境公司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工程4X350MW超临界机组3、4号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748.0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202308hjhb-s011
预算金额5748.01万元
招标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畅010-68777151
中标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5748.01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福文
公告正文
建筑安装施工招标-2023年9月环境公司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
动力车间工程4X350MW超临界机组3、4号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WEME-202308HJHB-S011)
公示时间: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到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480127.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方的要求,质量:良好;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987822.00元,工期:满足招标要求,质量:良好;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福 文,身份证号:140122198110******,资格证书编号:晋
1142017201809402,ceec03201602110053;提供有效业绩2项:(1)国电浙江北仑 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改造EPC项目安装工程(600MW)(2)神华国华九 江电厂2*1000MW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项目建安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孟宪翀,身份证号:210421198610******,资格证书编号:辽1212021202200556, 辽建安B(2020)1514721;提供有效业绩1项:国电双维上海庙电厂新建项目脱 硫安装工程标段二施工(1000MW机组)
中标候选人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6项:(1)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脱硫 废水改造EPC项目安装工程(600MW)(2)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脱 硫废水改造EPC项目建筑工程(600MW)(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 2*660MW机组新建工程脱硫安装施工合同(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 2*660MW机组新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及除灰环保岛BOT项目1#机组及公用部 分热控、电气及零星钢结构安装施工合同(5)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 零排放项目建筑施工(350MW)合同(6)神华国华九江电厂2*1000MW脱硫废 水零排放改造EPC项目建安工程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 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业绩4项:(1)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31、32(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装施工(包含脱硫)合同(2)国 电双维上海庙电厂新建项目脱硫安装工程标段二施工(1000MW机组)合同(3)
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电厂2*1000MW项目二期脱硫安装施工合同(4)华能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3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安装工 程(包括脱硫)合同
二、异议要求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首页-菜单 栏-“异议投诉”栏目或通过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受理邮箱: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8886262-3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被异议人的名称;
(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5)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 份证明文件;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超过异议期限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 任何利害关系的;
(4)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 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 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畅
电话:010-68777151
电子邮箱: yuanchang@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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