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3-1至2023-2
发布时间:2023-03-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经垣曲县人民政府批准,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及 年限 |
位置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宗/次) |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 (米)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1 |
30117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不大于30% 70/40 |
舜王大街西、学府路北 |
≤2.0,>1 |
≤35 |
≤32% |
≥28% |
2164.55 |
2164.55 |
9.036 |
2023-2 |
13032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不大于10% 70/40 |
新城大街(中心广场)东、人民路以南 |
≤3.5,>1 |
≤55 |
≤25% |
≥30% |
1404.7946 |
1404.7946 |
3.91 |
宗地坐落及实际位置依坐标和土地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自然资源利用管制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6日,到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自然资源利用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自然资源利用管制股,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8时至2023年4月28日16时(不含法定节假日),报价时间同时截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2023-1号宗地起始价不包含文物和土壤污染调查的费用,在征收时被征收单位完成文物和土壤污染调查,由竞得人在竞得后按合同和票据另行支付。
3、2023-2号宗地挂牌起始价含考古费用10.8元/平方米。2023-2号宗地属于原中医医院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享受棚户区改造有关优惠政策,挂牌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减去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80%用于地面附着物赔偿、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2023-2号宗地地面建筑物产权清晰,经有资质房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由竞得人在成交后另行支付。
4、本次挂牌宗地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挂牌宗地需要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房和社区党群服务用房均按每百户30m²配建,每千常住人口托位不少于8个;物业服务设施用房按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公租房按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符合国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5、本次挂牌宗地出让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等,此类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6、本次挂牌宗地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8、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9、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10、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山路分理处
账号:664261010300000052385
行号:40218240021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602338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