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监理2标段
投标剩余时间2天
金额
182.6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65万元
招标公司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徐庆有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志欢0451-88515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8
公告正文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监理2标段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NY0108G2412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3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33万亩,改造提升7万亩。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工期: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27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标段:
建设地点:长寿乡1(牛心村、三胜村、四胜村、万发村、一曼村、永安村、永庆村、长寿村)、长寿乡2(成功村、国庆村、河北村、会桐村)、亮河镇(平安村、解放村、九里村、凤山村)、亮河镇(福山村、立业村、东兴村、山河村、森林村)。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门、节制闸等。
2标段:
建设地点:老街基乡(福丰村、基丰村、金山村、联丰村、龙王庙村、青川村、太平沟村)、乌吉密乡1(和平村、九北村、铃兰村、明德村、太来村、三股流村)、乌吉密乡2(朝阳村、红联村、五保村、政新村)、帽儿山镇(红布村、孟家村、蜜蜂村、庆喜村、仁和村、喜店村)。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门、节制闸等。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完工的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工程保修期1年)。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34.85万元、二标段:182.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孙玉珠
联系方式:0451-53321157
招 标 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尚志市
联 系 人:徐庆有
联系方式:0451-533382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C座7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于志欢
电 话:0451-88515577
邮 箱:hljw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NY0108G2412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3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标准农田33万亩,改造提升7万亩。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工期:2025年4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27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标段:
建设地点:长寿乡1(牛心村、三胜村、四胜村、万发村、一曼村、永安村、永庆村、长寿村)、长寿乡2(成功村、国庆村、河北村、会桐村)、亮河镇(平安村、解放村、九里村、凤山村)、亮河镇(福山村、立业村、东兴村、山河村、森林村)。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门、节制闸等。
2标段:
建设地点:老街基乡(福丰村、基丰村、金山村、联丰村、龙王庙村、青川村、太平沟村)、乌吉密乡1(和平村、九北村、铃兰村、明德村、太来村、三股流村)、乌吉密乡2(朝阳村、红联村、五保村、政新村)、帽儿山镇(红布村、孟家村、蜜蜂村、庆喜村、仁和村、喜店村)。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门、节制闸等。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完工的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工程保修期1年)。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34.85万元、二标段:182.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孙玉珠
联系方式:0451-53321157
招 标 人:尚志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尚志市
联 系 人:徐庆有
联系方式:0451-533382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C座7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于志欢
电 话:0451-88515577
邮 箱:hljw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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