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方案及交通运输风险论证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19990100z2024161388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方案及交通运输风险论证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730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评标价法。 1、评审小组对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按响应无效处理。若项目比价公告中要求潜在供应商仅线上提交报价的,则潜在供应商均被视为已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条款及需求,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 2、以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基础,按照比价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例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政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等因素折算后响应报价中,得出评标价(评标价仅用于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3、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价最低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情况,评审人员根据各供应商在技术参数要求中响应的方案及措施进行横向对比,方案及措施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 4、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竞采最低限制:¥150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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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2-20 23:04:1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2-23 10:00:00

发布时间:2024-02-20 20:04:14

采购编号:HLJGCYC19990100Z20241613888

采购单位: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方、成员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的合同份额占比(%)、承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若联合体中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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