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9159-XM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筹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购置专用设备项目-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检测设备(第八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09-07 17:02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sjzbgg/t20230907_1532729.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5.整车辐射抗扰设备”-“2.1.3.3.1 射频信号发生器,射频信号发生器(三)”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频率范围覆盖:9kHz~7.125GHz,在此基础上:4kHz<最低频率<9kHz,得1分;最低频率≤4kHz,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中附件11-7-1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5.整车辐射抗扰设备”-“2.1.3.3.2功率计和功率探头,功率计及探头组(一)”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平均功率探头测量范围:-60dBm到+20dBm,在此基础上:-65dBm<最低测量功率值<-60dBm,得1分;最低测量功率值≤-65dBm,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对应产品官方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认可。
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5.整车辐射抗扰设备”-“2.1.3.3.5 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功率放大器(四)”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频率范围覆盖:9kHz~3GHz,在此基础上:4kHz<最低频率<9kHz,得1分;最低频率≤4kHz,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中附件11-7-5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5.整车辐射抗扰设备”-“2.1.3.3.5 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功率放大器(五)”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频率范围覆盖:2GHz~10GHz,在此基础上:18GHz>最高频率>10GHz,得1分;最高频率≥18GHz,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中附件11-7-6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6. 零部件辐射发射测试设备”-“EMI测试接收机(二)”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7GHz处,1dB压缩点输入功率:+8dBm(衰减0dB,预选器和预放关闭),在此基础上:+10dBm>1dB压缩点输入功率>+8dBm,得1分;1dB压缩点输入功率≥+10dBm,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对应产品官方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1.2.3.5交流人工电源网络”删除“(7)内置脉冲限幅器,可选择开或关;”
7、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1.3.3.5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 “(2)射频功率放大器(二)” 及“(3)微波功率放大器组(三)”删除“冷却方式:风冷自循环冷却方式;”。
8、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1.5.3.5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 “(1)汽车电子子系统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一)” 及“(2)汽车电子子系统功率放大器组及附件(二)”删除“冷却方式:风冷自循环冷却方式;”。
9、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1.3整车辐射抗扰设备”及“2.1.5零部件辐射抗扰设备”中涉及的“功率放大器”均可接受频段组合或连续频段配置方式,只要能够覆盖该“功率放大器”所要求的全频段即可;如采用连续频段方式,需能满足最小1dB输出功率的要求;如采用频段组合方式,各个功率放大器的频率范围需前后衔接。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09-27 15:4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
联系方式:杨晓宇,010-5752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刘晴,010-62686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晴
电 话: 010-6268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