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为铁岭高中新校区体育馆看台座椅(固定式)和体育馆看台座椅(活动式)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 招标名称:铁岭高中新校区体育馆看台座椅(固定式)和体育馆看台座椅(活动式)采购、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TLTH2010-ZFCG-013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体育馆看台座椅、配件名称、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五)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供货、安装、调试,工期 30 天
(六)交货地点:铁岭高中新校区
(七)质量标准:GB/T5455-1997、Q/T1951.2-1994标准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经2009年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取得AAA信用等级证书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开标时请携带原件备查。
(九) 谈判文件的购买: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购买谈判文件应提交: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八)项中规定的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到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三楼)办理相关手续;
时间: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8月11日上午9∶00- 16∶00时整(节假日休息),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4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十) 谈判时间、地点: 2010年8月12日14:00时整,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三楼),投标文件谈判时供应商自带。
(十一)投标保证金: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支票、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必须在开标前二天的15:00时整以前存入(或汇入)到指定帐户。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或担保。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经与招标人协商,向中标人按国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
(十三)联系方法: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 系 人:李东颇
联系电话:13188676555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三楼)
邮 编:112000
银 行:铁岭市商业银行广信支行
银 行 帐 号:040201020059531
联 系 人:吴迪
电 话:0410-2801992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