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UPS设备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UPS设备采购 项目 二、 采购内容 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采购华为20K UPS设备3台,10K UPS2台(含配套电池和上门安装调试),详细配置已最终标书为准 。
三、 意向 供应商 资质要求 及 提交材料要求(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需取得华为授权。
3.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4.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UPS设备采购项目。
1. 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 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 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 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hhtjczx@hxb.com.cn
hxbhhhtjczx@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 熊女士0471-3195622
续先生 0471-3195818
征集期:(自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
五、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xls 附件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