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公司高新十路及新福路加油站汽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0925301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宝鸡公司高新十路及新福路加油站汽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二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宝鸡公司高新十路及新福路加油站汽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宝鸡公司高新十路及新福路加油站汽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宝鸡石油分公司高新十路加油站自建洗车项目的批复》石化销售陕非〔2023〕166号及《关于宝鸡石油分公司新福路加油站增加汽服项目的批复》石化销售陕非〔2023〕203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公司高新十路及新福路加油站汽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一标段: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十路;二标段:陕西省宝鸡市新福路。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9.5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8.1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拆除原加油站洗车设备,新设新型洗车装置,新建洗车基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承包商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4)2020年1月1日(含)至今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承诺);
2)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以上人员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所属投标人缴纳)。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认真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弃标,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7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7 时30 分。
投标人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确认投标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网上确认投标截图及本公告“3.承包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ZDPA1234@163.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人员查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标书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到账时间或下载文件时间晚于竞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 时3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石油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29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912615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邮编:710000;
联系人:朱工;
电话:18092530165;
电子邮箱:ZDPA1234@163.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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