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29.3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翁源县官渡新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经《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官渡新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翁发改投审〔202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440229-17-01-662321,建设资金申请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3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翁源县官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翁源县官渡新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官渡社区及河边村;主要建设内容对官渡镇镇区排洪渠整治,排洪涵长1.5km,共1孔,孔宽4.5m,高4.5m,以及排洪渠周边区域的官渡镇镇区y766、金桂西路与g106交叉口往西延伸路段的路面进行白改黑整治、安装路灯、污水管建设、路面划线、建设停车位、道路绿化等建设;对中心屋村排洪渠进行渠道整治500m(345+155m);建设河边村、田背村文化室,建筑面积各312㎡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929.34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资占比约百分之七十。
2.2招标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招标图工程量计算、招标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报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1)初步设计计划工期:55日历天内完成翁源县官渡新镇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的初步设计并提交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参加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
(2)开完技术评审会次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的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
(3)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设计、工程量清单;
(4)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
(2)、
(3)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证书;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服务指南。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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