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其他项目][沈阳市]沈阳市全运五路-沈中大街蓄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剩余时间10天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常女士024-2398722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沈阳市全运五路-沈中大街蓄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沈阳市全运五路-沈中大街蓄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 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全运五路-沈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现有场地进行海绵化改造,通过地表行泄通道使道路雨水优先进入调蓄池净化,暴雨时使涝水通过行泄通道快速排入河体,同步建设生态驳岸、生态停车场等设施,提升区域内涝防治能力,打造生态蓄排空间。
服务期限:2025年01月30日至2025年06月30日,共计151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
(2)施工过程中造价监控管理;
(3)结算审核初审工作及工程结算报送等工作。
注:[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编审质量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2 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8:3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网上领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2 日09时 30 分。
5.2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3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5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指定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招标人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的委托,为沈阳市全运五路-沈中大街蓄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 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全运五路-沈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现有场地进行海绵化改造,通过地表行泄通道使道路雨水优先进入调蓄池净化,暴雨时使涝水通过行泄通道快速排入河体,同步建设生态驳岸、生态停车场等设施,提升区域内涝防治能力,打造生态蓄排空间。
服务期限:2025年01月30日至2025年06月30日,共计151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
(2)施工过程中造价监控管理;
(3)结算审核初审工作及工程结算报送等工作。
注:[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编审质量要求。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2 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08:3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网上领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2 日09时 30 分。
5.2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3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5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指定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常女士 | 姓名: | 郝女士 |
单位: | 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单位: |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 职称: |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沈阳市市政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机 构: |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 地 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25号 |
邮 编: | | 邮 编: | 110168 |
联 系 人: | 常女士 | 联 系 人: | 郝女士 |
电 话: | 024-23987226 | 电 话: | 024-31695917-8529 |
传 真: | | 传 真: | 024-31695918 |
异 议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异议联系人 电 话: | 024-3169591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66480288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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