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市级·长丰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FS34012120221374号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9-16 15:22:49 |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ACCHZ00381
项目名称: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标识标牌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每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至2022年9月23日17:3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3379、62723373。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85510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9、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 0551-62723379、62723373
采购需求(挂网).docx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招标文件正文.pdf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CCHZ00381
二、项目名称: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华大道北侧凤锦路9号
中标费率: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铝板标志牌A |
亚伟 |
规格宽 1m×高2m,落地2.5m;铝板壁厚1.2mm,弯折后边宽12mm;立柱为100镀锌钢管,壁厚1.5mm;贴膜蓝底白字反光膜;须C20及以上标号的混凝土预埋。 |
1块 |
1320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萍,刘小秧,王丹丹,袁金龙,沈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48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双墩镇政府标识标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85510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 话: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3.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