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南天湖天堂谷森林公园项目-南天门节点景观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丰都发改委发[2023]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南天湖天堂谷森林公园南天门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南天门节点景观提升改造总面积17000㎡,打造中天门、12花神柱、通明殿、登仙桥、会仙桥、昆仑镜、仙位卡座、天梯、南天门、天台等景观,包括拆除现状铺装1200㎡、土方处理2400m 3 、铺装石材地面7950㎡,新建通明殿420㎡,新修栈道180㎡、木拱桥1座、山体卡座18个、天台飞梯1座,安设汉白玉石门2座、栏杆260m,花神雕塑柱12个、互动装饰小品18个,安装昆仑镜景观装置1套,配套建设安装花池、坐凳、标识牌、垃圾桶、景观置石、绿化、照明、灌溉等 。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总投资暂定 为2851.17 万元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470.48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到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 消防、 景观、 室内装修 设计, 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
( 2 )施工:经发包人确认的全部设计内容均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景观工程(包括拆除、老旧石板铺装、石材铺装、栈道平台、钢构云梯、牌坊及其它等工程)、通明殿(包括土石方、砌筑、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及装饰等工程)、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等) ,整体达到项目EPC工程验收标准;
( 3 )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中间过程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 4 )工程项目全部设施的修建、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送交发包方;
( 5 )外联协调:主导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 6 )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和管控。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R 设计周期: R 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 ;
R 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 ;
R 节点工期要求: 通明殿、天梯、中天门和南天门要求在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两项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开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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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丰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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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保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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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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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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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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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70750229 | 联系电话: | 023-67024947 1869665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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