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4号、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除房屋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ks2024-c031
预算金额26.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新雅0512-57022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 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 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除房屋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XKS2024-C0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善浦 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除房 屋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价(中标单位支付 给发包单位的残值款):¥261986.00 元,招标人为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 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 除房屋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 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 除房屋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 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 除房屋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 1-6 条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7)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8)投标单位须具有: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 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社 保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11)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所需 的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东侧待拆除房屋工 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KS2024-C031 二、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东侧河南侧、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 4 号、昆山 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原昆山威睿澜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镇善浦东路北侧秦峰北路 东侧待拆除房屋工程 三、工期:60 天。以甲方通知开始实施拆除之日起算。在未收到招标人(业主方)的开工 令及招标人的书面拆除许可之前,中标人不得实施任何拆除活动,中标后到拆除标内事物由 中标单位看管,费用自理。本项目共 4 处拆除地点,详细以评估报告为准。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并加 盖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为准。只有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 1-6 条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7)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8)投标单位须具有: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 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社 保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供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11)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注:①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 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 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 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 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 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2024 年 6 月 3 日,每天 09:30-11:30,13:30-16:3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代理部)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预算价、投标保证金、风险保证金 1、预算价(中标单位支付给发包单位的残值款):¥261986.00 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 玖佰捌拾陆元整) 2、投标保证金:¥4000.00 元(人民币:肆仟元整)账户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账号:3225 0198 6481 0000 07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中华园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2024 年 6 月 14 日 16:3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必须从投 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其他交纳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3、风险保证金:50 万元,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到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账户。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会议室 4、接收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以正本内容为准。电子档投标 文件:一份,须为纸质标书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会议室 3、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中标金额 100(含)万元以下,收取 1.5%;100-500(含)万元,收取 1.1%;500-1000(含)万元,收取 0.8%;1000 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 0.5%,5000 万元以上部分,收取 0.25%)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2-57461935 2、招标代理人(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 联系人:郭新雅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备注: 1、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 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2、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千灯民生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址:昆山市千灯镇 地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12-57461935 电子邮件:9741145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昆山市庆丰西路 286-8 号 2 楼 联 系 人: 赵强 电 话: 0512-57022799 电子邮件: 1703290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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