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安区镇安镇镇区综合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已由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安区发改投资【2020】43号批准建设,以云安发改投审[2022]51号审批工程概算,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云安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云安区镇安镇镇区综合品质提升工程(二期)。
2.2 项目编号:X445300090900000l00l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
2.5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新建河景湾碧道,1.5m宽人行道及绿化带,配套休憩小节点、亲水平台等多个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新建头盔山观景台,含仿木栏杆,硬质铺装,花池等,以及山体高差配套钢结构台阶;②新建河西碧道,3m宽人行道及绿化带,配套望江廊架、石笼网护坡等多个景观节点及绿化提升;③道路翻新,包括硬质化内部小路、部分道路加铺沥青、人行道增加水泥压印等,沿路增设树池、路灯等配套设施;④旧街景观提升改造,沿街商铺增设招牌、建筑立面翻新、街角树池景观优化、人行道铺装升级并相应配置花箱;⑤党群服务中心、初心广场、生态农产品展馆等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室内翻新采购家具、外立面整改美化、配置相关标识小品等,并新建一间一层高厨房,具体详见图纸。
2.6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7 招标范围:完成云安区镇安镇镇区综合品质提升工程(二期)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8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不限,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资质要求”中第①点的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3.1资质要求”中第②点的资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按云建市〔2021〕18 号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持有持有“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本项目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4 各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 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4.2施工负责人:广东省内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在投标截止前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库录入并网上公示,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信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拟派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如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8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9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不得发生在处罚有效期内以下情况: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yunfu.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线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 注意事项
根据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云公资办〔2017〕5号、〔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与投标需于开标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 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地址: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
7.2 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7.3 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IE8以上浏览器、office2007以上、设置好兼容性、受信任站点、ActiveX控件开启,具体操作请查看门户网站常见问题解答:
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detail?firstTab=04&category=Bszngl&id=467093769fc74aa3aafea7760193f2f0
7.4 投标单位需用单位的CA锁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
7.5 电子开标需要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CA锁,系统生成的加密和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到现场解密;
7.6 项目试运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纸质)并行的方式,交易结果以线下(纸质)为准。采用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项目招标代理和投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信息化平台。
7.7 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8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公告中载明的交易中心。
8. 温馨提示
8.1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8.2 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安镇广海路1号 |
招标代理机构:云浮鼎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金山小区过境公路陈建文商住楼第六层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朱先生 |
电话:0766-6365666 | 电话:0766-8485836 |
监(管)督机构: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电话:0766-8638272 |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66-8838690 |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