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党建全媒体矩阵宣传制作机构的遴选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推动广州市医疗服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广东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打造荔湾区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深入开展2024年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党建宣传工作,现征选“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24年媒体宣传服务、户外展示服务、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制作服务商一名,项目主题为宣传党建成果,实现自身发展目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党建全媒体矩阵宣传
二、项目投标限价:48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制作目标
1、媒体宣传服务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撰写微信公众号文章、媒体客户端文章等媒体宣传服务,对医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进行传播推广(有省级媒体相关平台推广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本年度内完成2次以上以党建引领医疗业务增效和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内容的宣传。
2、户外展示服务
结合医院党组织结构、党支部数量、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对党建工作的成效和亮点及“党建+医疗服务品牌”,进行实体化传播,以户外装置的形式进行实体化展示传播(有承接制作过政府机关或国企户外展示服务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时间完成要求:2024年10月前完成。
3、宣传片制作服务
制作全新的党建工作内容主题宣传片(有承接制作过政府机关或国企党建宣传片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通过荔湾中心医院融媒体平台及相关业务领域线上、线下平台进行综合发布,融合多渠道、多主题、多形式形成党建工作宣传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1.时长要求:4~5分钟。数量1辑。
以上制作需求详情报名后可咨询 81891515,林小姐。
(二)、知识产权及保密的要求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论是否被采购人所采用,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
2.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文件,供应商均具有保密以及数据安全保障义务。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技术手段和制度措施确保供应商因本项目知悉的一切信息与数据的安全,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或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调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法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3.供应商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及相关项目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相关项目方在该项目对成交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
(三)、完成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完成。(以签定条款约束为准)
(四)、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
1.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需求。
2.供应商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管理,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直至项目结束。
3.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否则,供应商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后出具项目效果报告(包括而不限于项目总结材料、视频和照片),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作为结款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
1.采购人将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验收。
2.项目执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交2套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详细方案文件、照片、媒体宣传材料、宣传片、项目视频等(不限于上述资料)。
3.由采购人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评议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四、服务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提供202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服务商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公司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四)投标报价单,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宣传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媒体宣传、户外展示、宣传片及相关新媒体平台推广的组织措施及进度安排等有关内容。
2.项目保障计划,保证服务期的项目可控可执行。要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和项目实施方案,需具有体系设计、宣传、推广能力。
3.设计项目主题内容logo和主视觉,做好各种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项目总结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5.所有宣传成品内容以采购人要求及确认为准。
6.为配合本项目计划进度时间表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供应商应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7.供应商需提供及时的响应服务,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或回复工作联系电话,在接到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后,30分钟内响应,并且在1个小时内明确回应是否能够按照要求完成,主动反馈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六)企业需具备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服务案例,并提供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作业绩;
(七)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密封,封面需有公司名称、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标时提交,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正本需盖公司章,开标当天需发送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到邮箱liwancaigou@163.com。
六、评标、定标原则
由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定。评价小组根据投标企业的资质、品牌、业绩、报价、宣传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进行评标。
七、报名、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一)在6月29日前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到邮箱liwancaigou@163.com。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前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地大道中3号荔湾中心医院花地湾院区20楼2021室,联系人:张国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花地大道中3号20楼小会议室,熟悉投标方案的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八、中标结果:医院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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