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州巿东临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聚桥)项目配电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抚州巿东临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聚桥)项目配电工程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1098MA3862L952406141179
项目规模:
投资额(¥210000.0元)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中选后,10个日历天完成结算评审工作
服务金额:
¥2000.0元
金额说明:
最终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基本服务费以审定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4‰计取,核减服务费以核减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2%计取;如最终服务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按2000元计取。
服务内容:
对该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并出具相关评审报告。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无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无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6-19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6-20 09:00:00
咨询电话: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备注:
处罚方式:(1)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的评审报告,被甲方委托第三方、重点办、财政金融局审定综合误差率超过3%(含),业主单位不予支付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2)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的,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条款的咨询费用的2%进行扣除,依次顺延,但不超过合同价的20%;超过20%,咨询人将全部工期延误赔偿费支付给委托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抚市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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