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6.4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4-1239458
预算金额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18926666093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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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4-1239458

采购计划编号:NZC2024-A03-XY-03141

本项目于2024-08-05 11:56:40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4-08-09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一、报价情况

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公开邀请的竞价方式,共有51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其中5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46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中蓝建投(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64,209.92 2024-08-09 15:59:10
粤山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70,908.34 2024-08-09 12:35:00
广东众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2,868.33 2024-08-09 10:47:45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2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广东万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提供带有单价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广州市光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未提供带有单价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蓝建投(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成交时间:2024-08-09 16:00:00

成交金额:64,209.92,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贰佰零玖元玖角贰分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学生宿舍补漏项目(渗漏较严重) 2、本项目内容主要涉及清远校区内指定学生宿舍的走廊、房间、阳台、卫生间、外墙存在的墙体、天花等漏水渗水问题进行补漏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和规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均为暂估量,供应商务必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合同清单若剩余的工程量须用于其他宿舍同类项目进行实施,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而超过合同清单的工程量,采购人一律不负责,无须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 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即供应商须按清单、合同条款、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包项目措施费、包运输、包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项目所需器械费、包管理、包安装、包项目所需水电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系统调试、包风险费、包政策性文件规定费、包验收、包保修、包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包干总价是固定的,不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1728元。 6、工程地点: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内 二、服务期 1、总日历天数约:20天。(备注:工程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相关的政府采购方式改革等政策性调整,则采购人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给中标单位带来的损失完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须无条件同意上述要求。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建议采用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供应商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本项目投标报价需包含: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四、施工规范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等相关修缮标准进行施工。 2、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均为国标合格产品,具有合格的检测、试验报告,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材料质量、规格与数量,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和地方规章进行项目实施; 2、供应商应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安全等责任,使招标人免受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 3、工程完工后,确认施工现场完工清场; 4、施工时造成的误工或人、财、物的损失,施工的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的保险、索赔概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解转让。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的材料、辅料及施工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建筑装修及修缮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 2、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按合同或国家现行的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3、本工程以合同清单、作法说明、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施工应体现采购人的需求,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规范或标准的要求,满足本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6、工程竣工验收由供应商、招标人共同进行,由供应商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关文件(此项费用不再向招标人收取),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 七、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今完成的补漏或相关工程合同不少于3份。 3、供应商须配备现场驻场项目负责人一名,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须提交此名人员资料及授权书) 4、供应商须承诺:合同期间,严格按照招投标时承诺(服务期、人员、设备及相关条款等)提供的服务,严格按照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进行实施,若有违反或不服从采购人发出的工作指令,愿意接受采购人的处罚。(须提交承诺函) 5、供应商须承诺: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须提交承诺函) 6、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间属供应商补漏处再次发生渗漏,供应商应收到采购人发出整改指令或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补漏工作。供应商收到整改指令或通知后没有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补漏工作,每次扣减三分之一的质保金。质保金累计扣减完后,供应商仍不进行补漏整改工作,则视为违约行为,供应商须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须提交承诺函) 7、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实施位置为学生宿舍,宿舍内包含学生用品等财物、学校设备设施家具等财物,请供应商务必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若供应商进校人员发生盗窃行为,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扣除供应商3000元每次。(须提交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目标 1、进度控制目标:按项目合同工期要求。 2、管理要求及施工条件: (1)管理要求: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属于校内师生主要活动场所,供应商需按相关安全规范作好充分的场地围蔽和保护措施,预留足够安全保护距离,并严格管控施工人员作业及行走规范,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活动;施工中因保护措施不足等安全防护原因导致出现人员伤害事故或项目停工、窝工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2)场地条件:本项目已具备开展本项目施工的场地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报价前自行到施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便于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人员食宿、施工用水用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本项目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等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及协调。若使用学校的水和电,由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就近水电接驳点,供应商自行接驳;开工前供应商须自行安装临时水电表,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拆除水电表,严禁未经批准拉乱接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合同金额的3%处罚金额;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须同步提供水电费用确认表以及水电费缴纳记录或凭证,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进度款。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总价不能包含此项费用。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内,由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维护。 4、验收要求: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归档、整理等。 5、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中标包干总价是固定的,不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 九、付款方式 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供应商进场开工后十四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价的30%支付给供应商。 项目尾款:若工程完工时不涉及费用增减,采购人出具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至100%;若工程完工时涉及费用增减,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经采购人书面审定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100%(注:在项目尾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先行缴纳3%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提供缴纳的凭证或依据等证明资料)。 备注: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十四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在采购人每期款项付款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前述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而造成付款延误,不属采购人违约。(工程款付款时间如遇节假日须顺延)。 备注: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自行勘察现场。 1 中蓝建投(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64,209.92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工 18926666093

采购单位: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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