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主楼地下一层高压配电间气体灭火设备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9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zb-gdyy2023011-1
预算金额8.97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主楼地下一层高压配电间气体灭火设备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GJZB-GDYY2023011-1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投资金额:8.97129999万元
开标时间:2023-07-20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主楼地下一层高压配电间气体灭火设备更换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JZB-GDYY20230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肝胆病医院主楼地下一层高压配电间气体灭火设备更换工程,招标人为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吉林省肝胆病医院主楼地下一层高压配电间气体灭火设备更换工程;
2.2工程规模:位于地下一层高压间,拆除原气体灭火装置,更换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布管穿线,安装结束后系统调试。
2.3建设地点: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2.4投资金额::89713元;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单位近三年度(2019—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
请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资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开标等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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