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2024-JL01-G1113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4695平方米,改造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墙面、天棚涂料粉刷,部分吊顶新作,室内地面砖铺贴、原水磨石地面翻新,门窗更换,入口门厅改造,室内公共卫生间改造,,以及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等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4695平方米,改造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墙面、天棚涂料粉刷,部分吊顶新作,室内地面砖铺贴、原水磨石地面翻新,门窗更换,入口门厅改造,室内公共卫生间改造,以及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等项目。
工程特征:该项目属于整修改造类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95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工 程主要包括室内墙面、天棚涂料粉刷,部分吊顶新做,室内地面地面砖铺贴、原水磨石 地面翻新,门窗更换,入口门厅改造,室内公共卫生间改造,以及给排水、消防、暖通 、电气、弱电等施工项目。估算价487.56万元。
计划工期:45
其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有施工许可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投标人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住权(含港澳台)。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企业之间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5 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投标人暂停资格、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业绩要求:有近3年完成过5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申请和获取
01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获取时间: 2024-11-14 09:00 -- 2024-11-19 17: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
获取条件: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需线上(登录入口:https://www.plap.mil.cn/)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申请材料,建设单位确认通过申请材料后,可按文件获取要求获取文件
递交申请材料及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入口:https://www.plap.mil.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01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4 09:30:00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15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01某部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 2024-12-04 09:30:00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15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 / 上发布。
九、其他公告内容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递交符合投标人资格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