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xc【zccw】2023-03-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柳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晓峰17795555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C【ZCCW】2023-03-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采购系统维护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同时适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等政策。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中小微企业承诺告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年或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涉及免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正式证明材料和2022年或2023年度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用记录和无行贿案件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投标前近十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但所有查询情况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受限制”、“黑名单”等其他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重大违法记录”限制投标的,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按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注明: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附在响应性文件中备查,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成交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将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涉嫌违法的必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
方式:以我单位邮箱收到供应商报名邮件并确认后发出采购招标文件实时时间为准。供应商超出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参与报名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由潜在供应商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应真实有效且清晰能辨)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并联系工作人员(项目联系人:王晓峰,联系电话:17795555520)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须提供的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少包含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人姓名、亲笔签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亲笔签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电话和邮箱、授权书时间和授权时限,附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③资质证书、④报名登记表。本次非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预审,开标现场因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变更公告及补充通知,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中宁县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宁安南街和大庆路交叉口向西二百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中宁县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宁安南街和大庆路交叉口向西二百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民路与正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柳女士、0955-5021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
联系方式:王晓峰、1779555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峰
电 话: 17795555520
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C【ZCCW】2023-03-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数据维护项目采购系统维护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同时适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等政策。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中小微企业承诺告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年或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涉及免税的企业须提供相关正式证明材料和2022年或2023年度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5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用记录和无行贿案件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投标前近十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但所有查询情况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受限制”、“黑名单”等其他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重大违法记录”限制投标的,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按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注明: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附在响应性文件中备查,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成交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将向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涉嫌违法的必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
方式:以我单位邮箱收到供应商报名邮件并确认后发出采购招标文件实时时间为准。供应商超出获取采购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参与报名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由潜在供应商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应真实有效且清晰能辨)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hnxcgcglfwyxgs@163.com,并联系工作人员(项目联系人:王晓峰,联系电话:17795555520)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须提供的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少包含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人姓名、亲笔签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亲笔签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电话和邮箱、授权书时间和授权时限,附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③资质证书、④报名登记表。本次非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预审,开标现场因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后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变更公告及补充通知,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中宁县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宁安南街和大庆路交叉口向西二百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中宁县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宁安南街和大庆路交叉口向西二百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宁县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富民路与正大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柳女士、0955-5021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宁鑫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西街北侧官桥嘉苑24#102
联系方式:王晓峰、17795555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峰
电 话: 1779555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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