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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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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综合大楼扩建
工程勘察设计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 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彳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 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 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 78 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 瘤医院院区内)。
1.2.3 工程范围:项目新增床位 400 床,拆除建筑面积 2538 平方米,新建 建筑总面积 4.47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部、医技科室、教学用房、保障 系统用房、行政管理用房、院内生活用房、地下车库、配套公用工程等(以可研 批复为准)。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新建综合大楼)4.47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划分 为 1 个标段。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9〕190 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批〔2023〕48 号。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1.2.6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37945.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本招标 项目涉及工程费用人民币约 32384.5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可研 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 作。
(2)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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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 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 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3)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 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 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 保护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设计工作: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完成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 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 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 等专项工程设计。
(6)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 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 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 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 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 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 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 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7)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 要求。
(8)负责本项目设计阶段 BIM 模型正向设计及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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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 大树保护、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防范大规模拆建”等三个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 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设计阶段配合树木保护服务单位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深度按照《广州市城市 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 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 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 情形。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 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11 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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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 定(2018 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 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意见(2016 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要求同时 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联 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 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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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
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
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
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
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
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方式一: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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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
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选择性条款)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
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为
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重新组织招标。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
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 费用
1.9.1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本项 目 工 程 勘察 设 计 费 最高 投 标 限 价总 价
1079.2799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53.4879 万元;工程勘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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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为 161.92 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元/米);设计 方案报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费最高投标限价 1.32 万元;BIM 技术正向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62.552 万元(BIM 技术正向设计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 限价为 14 元/平方米)。
1.9.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 原则。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 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第 2 名第 3 名第 4 名第 5 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5532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①投标经济补偿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 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 5 名的单位(不足 5 名的 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 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 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③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 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 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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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 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 baidu.com 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 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2290569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 1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 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 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1.11.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 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zbtb.gd.gov.cn/)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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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 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 故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6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 1 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905694
1.12.4
传真号码:020-22905691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59 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75800-811
1.13.4 传真号码:020-87578002
1.13.5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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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5.3 电话号码:020-28866211
1.15.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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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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