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所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
金额
781.7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ygx-2024-108
预算金额781.77万元
招标联系人-1337912555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壮181091269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4-108

项目名称: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17,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1标段(高新区雨污管道维修维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高新区雨污管道维修维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14,000.00 2,91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2标段(路灯单灯智能控制器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9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90,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路灯单灯智能控制器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90,500.00 2,09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3标段(沙河路路灯灯头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2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沙河路路灯灯头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21,000.00 1,92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4(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4标段(榆林高新区桥梁修复养护加固工程(沙河大桥及人行天桥等八座桥梁)):

合同包预算金额:892,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2,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榆林高新区桥梁修复养护加固工程(沙河大桥及人行天桥等八座桥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2,200.00 892,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1标段(高新区雨污管道维修维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2标段(路灯单灯智能控制器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3(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3标段(沙河路路灯灯头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4(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4标段(榆林高新区桥梁修复养护加固工程(沙河大桥及人行天桥等八座桥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1标段(高新区雨污管道维修维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2标段(路灯单灯智能控制器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3(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3标段(沙河路路灯灯头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4(2024年榆林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项目N4标段(榆林高新区桥梁修复养护加固工程(沙河大桥及人行天桥等八座桥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 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 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所

地址:高新区创业大厦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1337912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阳光城写字楼1205室

联系方式:1810912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壮

电话:18109126949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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