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0511-80872380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华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511-808723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6786001001
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镇发改投资发[2023] 29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丁卯高架起点西接现状五凤口立交,延老路线位向东,终点顺接左湖立交。本项目涉及丁卯高架高架段桩号为MK1+830~MK4+150,全长1.946km采取安装5米高声屏障噪声防护措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相关内容,主要包括边护栏声屏障安装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②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③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企业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有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 2”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投标截止当日为准)“C 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有已完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②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11-80872380
招标代理:镇江华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 0511-80872387 、18952853605
8.其它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1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5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18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10 时00分。招标人定于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404-627-020,无密码)。
8.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8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7月27日
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镇江市丁卯高架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镇发改投资发[2023] 29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丁卯高架起点西接现状五凤口立交,延老路线位向东,终点顺接左湖立交。本项目涉及丁卯高架高架段桩号为MK1+830~MK4+150,全长1.946km采取安装5米高声屏障噪声防护措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相关内容,主要包括边护栏声屏障安装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修复。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②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③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企业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有已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 2”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投标截止当日为准)“C 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有已完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②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11-80872380
招标代理:镇江华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 0511-80872387 、18952853605
8.其它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1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5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18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10 时00分。招标人定于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404-627-020,无密码)。
8.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8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7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