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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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检测 |
项目编号 |
201603140.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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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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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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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71-65378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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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限 |
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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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 |
云南省玉溪市国立公证处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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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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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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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社会)专家5人,共7人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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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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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1、 投标报价:2493998.55元; 2、 工期:(1)地基基础检测:其中桩的承载力检测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完成所有的试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工程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检测。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通知范围内所有检测内容,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3)钢结构实体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3、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检测报告结果须获得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同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存档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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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昆明必和必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 投标报价:2623176.60元; 2、 工期:(1)地基基础检测:其中桩的承载力检测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完成所有的试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工程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检测。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通知范围内所有检测内容,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3)钢结构实体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无论是否存在返工,检测工期超过约定时间的,我方承诺支付¥20000.00元/天(大写:贰万元整每天)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非我方原因造成检测结果延缓提交的,我方不承担处罚责任。 3、 质量承诺: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检测报告结果须获得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同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存档的条件。若由于我方原因导致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我方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同时按暂定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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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云南合信有限公司 |
1、 投标报价:2212543.75 元; 2、 工期:(1)地基基础检测:其中桩的承载力检测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完成所有的试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工程桩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2)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检测。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通知范围内所有检测内容,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3)钢结构实体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4)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7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3、质量承诺:我方承诺我方提供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并且经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且经甲方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若我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真实的,由我方承诺支付55000.00元/次(大写:伍万伍仟元每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发生以上情形3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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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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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2、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7-2961234。 |
招标单位: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