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园中园生产调度用房装修工程二层专用配电柜1.2项目内容:专用配电柜2台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范。1.3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5天。1.4采购包划分:本次不划分比选包1.5项目性质:货物1.6交货地点:北京1.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扫描件;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2、财务要求:(1)提供近2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3)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需具备低压配电柜销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 。应答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废选。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4、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提供的模板)。(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贝子坟路9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胡凌云 马瑾电话:13811183507 13601293325(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 电子邮件:13811183507@139.com 13601293325@139.com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13601293325(受理异议,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 招标人邮箱:13601293325@139.com(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11396699转87016(受理违法违规投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 (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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