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赛招字2022-318: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历史村落保护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滑坡防治工程设计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场地交通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进出场费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保通费用图纸会审工程监理工程检查电讯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古树名木有关费用设计交底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表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工程地质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主要道路施工图设计工程配套的设计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施工场地办公生活房屋房屋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施工安全保卫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安全防护基线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环卫施工噪音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分包工程装璜装修劳务通讯工具勘察高空作业消防设施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潜水瓦斯检验工程保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检测仪器设备滑坡工程治理崩塌应急工程治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设计方案解决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09-26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2-09-2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09 | 成交日期 | 2022-09-23 |
成交供应商 |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307.79672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阚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8229292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二环西路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阚纳:0871-682292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封工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2-318
二、项目名称: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经开区广玉路36号10幢西勘院
成交金额(万元):307.7967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名称: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工期); |
项目经理:黄剑斌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920210893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春红(组长)、朱妍(成员)、李长凤(成员)、吴?(成员)、刘定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费依据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2.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193号
联系方式:阚纳:0871-68229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
联系方式:李工、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纳
电 话:0871-68229292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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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发售稿)竞争性磋商文件-西山区团结街道历史村落保护工作.doc | 2022-09-26 | 下载下载 |
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2-318)竞争性磋商文件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56通用合同条款22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目录
其它103磋商方法前附表92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92第二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90第一部分项目概况89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89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1.竞争性磋商条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6采购内容: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简要内容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2.5最高限价:308.281511万元2.4预算金额:308.281511万元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2项目名称: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1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22-31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描述 |
01 | 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磋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造价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供应商资格要求2.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2.8建设地点: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工期)。注:供应商须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及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中进行完整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4.磋商文件的获取(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证书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该投标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账号:53001945041051006403;收款人: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单位公对公转账,不支持其他方式。4.2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4.1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启地点: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2楼)。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9月23日13:30至14:00时(北京时间)。5.响应文件的递交★4.4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1条的要求)财务联系电话:0871-63186606
联系人:阚纳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193号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公告期限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联系电话:0871-63181513(座机)或13888129270、13888542355联系人:李工、封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名称: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871-68229292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概况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2 | 项目名称 | 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
1.2 | 项目编号 | 云赛招字2022-318 | |
3.1 | 项目范围 |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磋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造价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
3.2 | 合同履行期限及建设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工期)。建设地点: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3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
4.2 | 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1.2 | 财务情况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①提供2019年~2021年中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①、②、③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
★4.1.3 | 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1.4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7.1 |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 |
7.5 |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变动的内容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
9.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其他材料 | 提供2019年以来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3、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4、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10.1 | 采购预算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4预算金额 | |
11.1 | 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 |
12.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 | |
13.2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R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网银转账形式。金额:¥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的时间为准。若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 款 人: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30019450410510064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财务联系电话: 0871-63186606①磋商保证金汇出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②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银行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标段名称(若有)】,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包导致保证金与所参与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
15.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15.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2楼) | |
15.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16.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09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磋商地点: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民族村昆明故城9幢2楼) | |
16.4 | 磋商程序和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5.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参加人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一份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该条不作为评判项,仅作为后期退还保证金所用)。 | ||
(2) | 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3) | 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 |
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及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本项目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范围2.1财政资金,用于采购“采购内容”所列工程。资金来源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1.2供应商提供财务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2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1.6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1.5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费用4.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1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
响应文件构成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三、响应文件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4工程部分磋商报价应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云水规计[2005]116号文颁发《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水总[2016]132号文颁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系数的通知云水规计[2019]46号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云国土资[2016]211号文及现行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等(缺项部分参考相关部委的专业定额)规范计算确定,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当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部分磋商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风险、措施费、规费、税金费等完成该细目项内容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依据对现场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市场竞争因素,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按国家和部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合理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报价,此报价中包含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安装)、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进出场费、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保险费、其它项目费、政策性文件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明示及暗示风险的一切费用,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不论这些价格是否包括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视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已包括在内。即应是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范围及合同条款上所列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10.2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中所参与磋商的承担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1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将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报价和报价货币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0.10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0.9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的位置、道路、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各种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采购人不予认可。10.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8.281511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响应文件处理。(注: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最高限价为594426.27元;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最高限价为829802.46元、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最高限价为1658586.38元。)10.7磋商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须在采购人的监督下采购,对工程影响较大的、采购人有依据证明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中相同规格及品牌的主材及设备,采购人有权联合组织甲、乙、监理及其它相关方共同对市场进行调查询价、定购,并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单价修正单价及总价,中标人不得拒绝。10.6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磋商报价中不得出现出现漏项、漏报,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或材料价格上涨,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但工程量减少或材料价格下降(如减少的工程量或减少的项目)应按相应清单子目,在结算时予以扣减。10.5供应商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可能发生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工程费包含了工程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安装)、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进出场费、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保通费用、保险费、其它项目费、政策性文件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明示及暗示风险的一切费用,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暂估价按照采购人给定的暂估价金额进行填报;供应商认为有可能发生的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指的是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磋商总报价中进行综合考虑。
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10.1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0.12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11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12.5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2.4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2.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2.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的编制
13.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13.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3.2磋商保证金形式:谈判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3.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4.3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14.2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五、磋商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5.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6.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不少于2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6.3磋商原则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6.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5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1款实质性评审标准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人的确定六、成交结果(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1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质疑和投诉七、其他事项21.3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届满期后一次性无息退回。2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
(4)联系电话和地址;(3)质疑对象;(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1)质疑项目名称;22.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22.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采购人审核后重新发出成交公告。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6)质疑人署名。(5)质疑的日期;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磋商文件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3.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3.1中标人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施工合同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发包人: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词语定义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3)投标书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1语言文字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图纸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3.3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l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于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一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项目经理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l)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8.l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8、发包人工作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l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9、承包人工作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工作;(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2承包人未能履行9.l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2、暂停施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开工及延期开工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l3.l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3、工期延误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工程竣工13.2承包人在13.l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6)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不可抗力;(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工程质量四、质量与检验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检查和返工
五、安全施工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配合检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8、重新检验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l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0.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安全防护19.2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安全施工与检查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2、合同价款及调整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1.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1、事故处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l)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24、工程量的确认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3、工程预付款22.4承包人应当在22.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五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5.l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4.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6.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6.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本次招标不适用)七、材料设备供应25.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5.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6.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6.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6.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6.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27.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27.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7.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28、工程设计变更八、工程变更
29、其他变更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2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同类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2)合同中只有同类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同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0.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30、确定变更价款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0.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30.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0.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0.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0.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31、竣工验收
3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2、竣工结算31.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末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1.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1.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3.l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3、质量保修32.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2.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2.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2.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3)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33.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33.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l)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34.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34、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本通用条款第15.l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l)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34.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35.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35.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5、索赔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6、争议35.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眼向承包人提出索赔。(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l)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6.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38、不可抗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7、工程分包十一、其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l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39、保险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0.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40、担保39.3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9.2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1.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1.l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1、合同解除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4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1.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1.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l)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3.l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43、合同份数42.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2.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42.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42、合同生效与终止
1、词语定义与通用条款一致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44、补充条款43.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2)本合同专用条款;(1)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9)投标书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6)报价书;(5)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承包人自备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3.3适用标准、规范需要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2适用法律和法规3.1本合同使用中文。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准转让、复印给第三者。4.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时提供图纸一套。4、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现场有关的签证资料。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监理合同。姓名:职务: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5、工程师
(1)进场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应与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致,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若投标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由中标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同意并报上级审批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姓名:职务:项目经理6、项目经理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该项目实行监理。职权:协调各方关系,对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姓名:职务:现场代表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发包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接入问题。(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执行通用条款中8.1、8.2条,修改为:/。7、发包人工作(2)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保护工作:由发包方协调相关部门,施工结束后由相关部门修复。(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据设计图纸所注高程由承包人自行测量。(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15天内办理完毕。(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不执行通用条款中9.1条,修改为:8、承包人工作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发包方协调相关部门,施工结束后由相关部门修复。(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费保护至竣工验收。(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办理。(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自行解决。(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并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9、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9)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出现严重拖欠现象,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支付的,作为不良信誉记录予以通报。(8)施工场地弃渣、弃土、临时建筑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9.1(8)款执行,承包方应认真组织好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每天保持施工场地、交通要道的畅通,并将建筑垃圾、废物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指定地点;清淤、修建沟渠的多余弃土用于低洼地的客土或就近进行土地平整,清理、平整运杂费由承包人承担。
本项目约定施工工期为。(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为固定工期。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大雨等极端天气影响或工程量增加,酌情顺延工期。不执行通用条款中13.1、13.2条,修改为:/。10、工期延误9.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已提供。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19、20、21条执行。五、安全施工中间验收:工程质量检查主要由监理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样(破体)检查。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由承包人全部拆除和重新施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视为违约,可处1000-5000元的违约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四、质量与验收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中标价中。(l)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应为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全费用单价。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含按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各分项工程的各工序)。12.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总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经发包人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3、工程预付款(3)尽管监理人发出变更令后做出了变更价格,但仍应以发包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上级造价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增减金额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2)编制新增单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计价依据及计算方法,所采用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应与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表相应内容保持一致。(1)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没有适用或同类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增加减少工程量,工期不作调整。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适用。
(3)工程竣工初验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最终验收通过后,除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缺陷责任保证金外,其余尾款在竣工验收批复下达后一周内支付。缺陷责任保证金1年保修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2)中标人按约定进场并组织施工,招标人应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小写:¥元(1)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有
无。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自行约定)七、材料设备供应应明确事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单位只能向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拨付工程款,严禁向个人账户和中标人以外的其它账户拨付工程款。账号:承包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应明确事项:相关变更须报发包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超原设计单位资质的工程变更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报发包人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图纸及说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变更。未经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按通用条款第28、29款执行;批准的工程变更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承担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共同书面签字为准;工程变更的结算:工程量以工程变更单为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以投标综合单价为准;新增加单价(分组工程量清单以外)以同期市场价格乘以中标价与拦标价的比率进行计算。八、工程变更应明确事项: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采购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将主要材料明细表(注明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报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方人员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未按照批准采购清单质量要求购买的材料及设备,按照投标承诺予以处理。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文)《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8.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及有关的法规、规程的要求完成相应的验收签证、质量评定工作及编制完工资料,发包人将制定印发具体的管理办法,完工资料须经监理人审定。具体内容按照以下规定及要求执行:17、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发包人和监理人制定印发的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与移交规程》《水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SLl38—2011)《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201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重大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原始记录(2)质量检验原始记录(1)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试验资料文件1、原始资料部分(原件一式二份,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电子文件一套)完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工程完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工程实施进度及措施的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1)工程施工总结及大事记2、重要文件部分(一式伍份)(6)试验记录(混凝土及砂浆等材料试验)(5)观测原始资料记录与分析
(9)监理通知单(8)设计通知单(7)工程施工报告及完工报告(6)重要财务和完工决算资料(5)重大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4)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及其验收鉴定证书
(2)各项隐蔽工程详图(含资料等)(1)各工程竣工图(包含平面图等资料)3、竣工图纸(一式伍份)(12)发包人、承包人往来文件(11)工程施工会议纪要(10)发包人文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以中标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18、结算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4、需提交上级验收部门及汇编成册的完工资料伍套(电子文件一套)。(3)提交图纸及电子文档要求:单体工程图电子文档为AutoCAD格式,平面图为MapGIS格式。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2.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5.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签定时双方商定。19.l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9、违约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20、争议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l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转包。21、工程分包十一、其他(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建筑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由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保险。(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39.1款办理。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23、保险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8款执行。22、不可抗力
(3)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退还时间:(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廉政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缴纳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结转。(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4、担保(3)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39款办理,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无26、补充条款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签订时双方商定。25、合同份数(4)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投标文件上的质量和工程工期承诺惩罚条件仍然有效。(见补充条款)。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
2.2质量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2.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壹年。2、质量保修期质量管理执行国务院第279号令。保修办法执行建设部第80号令。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项目建设中的所有内容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质量保修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5、其他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协议书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内容: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磋商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造价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工程名称: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工程概况
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三、合同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所示全部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小写:¥元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五、合同价款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四、质量标准合同工期: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本合同专用条款3.投标书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昆明市西山区二环西路193号)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十、合同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电话:0871-68229292电话:经办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住所:昆明市西山区二环西路193号住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0871-63142816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委)监察(厅、局、室)印制廉政合同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
中标单位(施工): |
工程名称: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
投资来源:财政资金 |
投标形式: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 |
投标报价: 业主标底: 中标价:¥ 元 |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 月 日前完工。 |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 |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合理最佳低价□ |
定标形式:当场隔日 |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及没备。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喝、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做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做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办人:中标单位项目法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二环西路地址:建设单位(甲方):(公章)中标单位(乙方):(公章)
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2:项目经理委任书联系电话:0871-68229292联系电话:
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承包人(盖单位章):兹委任(居民身份证编号:)为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其签名真迹如本委任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致: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与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3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承包人的各级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督促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督促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要求投资人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8)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督促施工现场项目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人员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督促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安全事故发生有过错的一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妥善处理善后事宜。3.违约责任(12)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制定的其它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11)承包人必须按照《计量计价编制原则》的相关规定给予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10)要求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督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发包人:承包人:5.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一、承包人必须和本工程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及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务工人员工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做到以下:承包人:发包人:不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附件4
七、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将本工程款挪作其它用途,而使本工程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受影响。六、在每期工程进度款拨付时,发包人将扣除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领取民工工资花名册及现场张榜公布后且无异议的,发包人给予支付上一期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五、一旦发现承包人无故拖欠劳务工工资,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可以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职工垫付务工人员工资,直至工程进度款扣完为止。四、发包人有权对分包合同及劳务人员工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当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进行计量支付时,经分包单位申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可直接对分包单位或劳务工进行支付,支付费用无论多少都将从发包人应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三、每月月初十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资支付情况说明(应有劳务工代表签字)。承包人对该说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形,导致的劳动纠纷或相关处罚、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二、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责任代表人:承包人:(盖章)九、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份数与施工合同一致,承包人责任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相关责任承诺一经作出即不可撤回。八、如出现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时,由此引起工程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社会影响,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1-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格式1-1: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1-3: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1、代理人出席磋商会议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由磋商小组核验。年月日电话: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②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提供2019年~2021年中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财务状况格式1-4:2、在资格证明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1-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1-5: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①、②、③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③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本声明真实,如有虚假,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愿意承担该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1-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1-7:
(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备的为完成本项目应具备的资质证书格式1-9: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10:(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1-11: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2.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2.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2.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2、信誉查询结果(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致:(采购人名称)磋商申请函格式2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4.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3.我方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帐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3-1:格式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 磋商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备注 |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 | ||||||
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 | ||||||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 | ||||||
磋商总报价 |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3-2:★注: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最高限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施工要求及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格式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报价,格式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要求进行,以造价编制软件中导出表格为准。
(8)雨季施工方案;(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3)与发包人的配合;(12)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技术部分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十:类似项目业绩表附表九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表八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附表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 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注:在建或完工的工程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附表八:项目经理简历表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附后。附表七: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姓名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附表十:类似项目业绩表注:在建或完工的工程项目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附表九: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元) | 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格式5(2)案例证明由磋商小组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有效:若提供的案例证明材料与要求不符、或提供的案例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足以证明等,均视为无效案例证明材料。a.案例证明材料为合同的,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首页、签章页、合同内容、项目实施工作范围(必须能反映项目的实际实施内容、类型、项目关联性等)等信息;(1)每个案例均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案例证明材料:注:
2.(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之一);承建(承接)企业为(请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1,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之一);承建(承接)企业为(请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1,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16个类型之一,供应商应根据自行情况进行填写。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三: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碧鸡街道办事处碧映寺滑坡工程治理:碧映寺驻地位于山体斜坡区,斜坡坡向东南,地势总碧映寺不稳定边坡位于碧庆寺整平平台东南侧边缘,边坡坡向135°,坡面主轴水平投影长约17m,宽约38m,坡高11m,由碧映寺先后两次整平回填形成,最近一次回填后,在坡顶边缘用块石简单的垒高进行支挡,坡顶回填区修建了房屋,其中垒高支挡段坡度直立,而其下部斜坡地形坡度在30°~40°,边坡上部为Q4ml填土,中下部为Q4el含砾粘土,下伏侏罗系下统下禄丰组小海口段(J1l1)全风化泥岩。受降雨、加载作用下,边坡围墙产生了变形开裂、外拱现象,坡顶寺庙内地面出现了开裂下挫现象。该边坡坡顶为碧映寺庭院,坡脚为村内停车场、民房、耕地,据了解碧映寺初一、十五为庙会,人口聚目前该边坡现状稳定状态为基本稳定~欠稳定,在降雨或地震作用下,边坡变形有进一步加剧的可能性,并且有进一步向滑坡发展的趋势,潜在危害对象主要为碧映寺、停车场以及4户20人村民的生命安全,威胁资产约400万,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小型。根据《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表1和表2,本项目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因此,开展工程治理是十分必要的。(1)团结街道办事处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滑坡工程治理:不稳定边坡主要位于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东南侧,部分南延至学校南侧变电站区域。学校北东南侧区域边坡平面形态呈曲线型,坡面主轴水平投影长约2.6~15.0,坡宽57.4m。坡向249°~283°,坡高4~9.2m。边坡坡面为顶部为0.2~0.4m厚植物层,植物层之下为厚1.10~2.20的残坡积层粘土,粘土层之下为厚1.90~10.30的全风化砂岩;边坡现状坡顶现状修建有一条截排水沟,其中学校区域坡脚采用高2.5~3.0m的挡墙在进行支护,变电站区域坡脚采用高3~4m的2道浆砌石挡墙及截排水沟在坡脚进行支护,挡墙均无变形、开裂迹象;该边坡坡脚为教学楼和教职工、学生宿舍,坡顶为上山小路、截排水沟等。据了解目前学校内约有145该边坡现状稳定状态为基本稳定~欠稳定,在降雨或地震作用下,边坡有进一步滑塌的可能性,并且有进一步向滑坡发展的趋势,潜在危害对象主要为学校的安全运营、学校师生的的生命安全等,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中型。根据《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表1滑坡防治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表,该工程滑坡防治等级为Ⅰ级。因此,开展工程治理是十分必要的。二、项目概况西山区2022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2.1、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二、采购内容:1、现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云南省地方标准、文件、规定等一、采购依据第二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3)碧峰寺崩塌应急工程治理:西山区海口碧峰寺崩塌分布于滇池之出口螳螂川海口段右岸,位于西山碧峰寺后山,崩塌危岩区总长660m,崩塌区顶部至坡脚安晋线高差120m~200m,其中中南部及南部为陡崖,陡崖高15m~40m,崖后裂缝发育,而北部则主要为陡坡,坡度35~50°,局部大于60°。该区主要出露泥盆系和石炭系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其次为呈条带状分布的砂岩、页岩、薄层灰岩等。由碧峰寺崩塌已存在多年,坡面岩石裸露,构造裂隙、溶蚀裂隙发育,受节理、裂隙切割,在风化、雨水及植物等外营力作用下产生松动、破碎,形成大小不一的岩块。经向监测员了解,该崩塌断断续续的有块石、碎石塌落,其中2015年塌落两块石至坡脚S215昆孟线路边,块径1~2m,最近一次发生于今年年初,滚落于桃树村饮水池旁,块径约0.4m。目前该崩塌虽未造成过人员伤亡,但潜在威胁碧峰寺、坡脚桃树村3户16人生命财产安全、以及S215昆孟线、G5601昆明绕城高速的安全运营,险情等级为
4.2成交人由于违反经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标准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由成交人负责。4.1成交人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场设专职和安全检查员,做好图纸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如出现设计修改或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相关责任人,待正式决定后实施。四、施工管理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三、质量要求2.2、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磋商提供的技术要求、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六、遵循的标准规范5.2成交人应接受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工程完工后应通过验收,并负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1成交人提供的有关的资料(资质、图纸、样品、产品说明书等),如不符合要求而需重新送审,或协调办理不力,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成交人负责。五、协调与配合要求4.4成交人应依据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及时处理整改存在的不符合项。如出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在按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4.3成交人应按当地政府环保、安监等部门规定和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同规格型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遵循的标准规范(但不限于)
磋商方法前附表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八、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七、图纸(另册提供)云南省消防条例(【2010】31号令)以上规范如有最新版本,按最新版本规定执行。
一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经营正常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①提供2019年~2021年中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①、②、③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该投标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或证明文件清晰可见、能准确辨识、按规定格式签名和盖章;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2)报价 | 对采购所列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无缺项漏项,且磋商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或未低于成本价;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未擅自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进行更改;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4)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5)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6)质量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主要功能项目未发生实质性偏离,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7)规定期限 |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规定的时限;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8)服务、质量及其他承诺 |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承诺、质量承诺、项目地点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9)按要求澄清说明 | 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0)按要求计算并修正 | 在评审过程中,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接受修正结果;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1)实质性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中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2)其他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 | |
二 | 磋商 | |||
2.1 |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供应商按抽签顺序进入磋商,磋商次数为一次。 | |||
2.2 | 磋商报价: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分为磋商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就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价格及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其中包含最终报价),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报价。 | |||
三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5.3 | 评分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 |
(一)F1 | 最终报价部分评分(30分) | |||
3.5.3(1) | 报价评审 | 最终报价(30分) | a)磋商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最后报价中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b)磋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 |
3.5.3(1) | 报价评审 | 最终报价(30分) | 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 |
(二)F2 | 技术部分评分(6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施工技术方案(满分15分) | 第一个档次(11-15分):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措施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二个档次(6-10分):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措施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较全面的;第三个档次(1-5分):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工期承诺优于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的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3-4分):施工进度计划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但提供的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第三个档次(1-2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但提供的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差;无施工进度计划、工期承诺、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3-4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1-2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施工主要工序(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3-4分):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1-2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施工机械投入(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第二个档次(3-4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的;第三个档次(1-2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二个档次(3-4分):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三个档次(1-2分):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该项评审不得分。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项目实施团队配备情况(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8-10分):项目实施团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人员分工明确,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第二个档次(5-7分):项目实施团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人员分工基本明确,基本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第三个档次(1-4分):项目实施团队未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置,人员分工不明确,不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 |
3.5.3(2) | 技术部分评审 | 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评审(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8-10分):所投产品全部选用国产知名品牌的合格免检产品,技术参数优于磋商文件及图纸中的技术要求,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第二个档次(5-7分):所投产品部分选用国产知名品牌的合格免检产品,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及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基本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第三个档次(1-4分):所投产品未选用国产知名品牌的合格免检产品,技术参数满足磋商文件及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基本能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 |
(三)F3 | 商务部分评分(10分) | |||
3.5.3(3) | 商务部分评审 | 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5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完善、具体、规范,故障响应及应急响应时效迅速、具体、可行,能做到优质、高效、快速响应,对质保期缺陷范围内的售后服务承诺明确、合理,具有正对性和较强可行性,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了完善的培训方案,完全满足釆购人要求的;第二个档次(3-4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基本合理、规范,故障响应及应急响应时效基本可行,质保期缺陷范围内的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明确、合理,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基本能解决质保期内服务过程中进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了培训方案,能满足釆购人要求的;第三个档次(1-2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不完善,培训方案缺乏合理性或不能满足釆购人要求的。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或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
3.5.3(3) | 商务部分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 | 供应商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根据统计数量打分,供应商有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类似业绩1项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项得1分,最多加到5分(业绩认定必须包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磋商及评审方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磋商及评审方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人。如果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情况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相等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1.评审方法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随后抽取磋商顺序;磋商顺序抽取完成后,供应商代表退场;(1)宣布磋商开始,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3.1评标程序3.评标程序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结果及推荐意见将作为采购人确定成交结果的直接依据。2.2评定成交的标准
(8)编制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承诺函的内容,按评审办法确定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3.2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7)综合打分,磋商结束;(6)最后报价;(5)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抽签顺序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位分别进行下一轮磋商,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当轮磋商报价。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由其代表以抽签顺序进行进入磋商;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下一轮磋商;(3)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其报价、服务期限等主要内容;
3.3.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3.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3初步评审3.2.3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3.2.2在不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可委托由采购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审工作平行进行。经过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磋商小组的工作成果。3.2.1在不改变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需求理解的偏差、磋商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磋商报价构成不合理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1)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磋商函内容、磋商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3.3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废标后,发包人将废标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发包人不能支付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磋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5.3详细评审标准详见:磋商及评审方法前附表3.5.3、3.5.3(1)、3.5.3(2)、3.5.3(3)。3.5.2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竞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竞标。3.5.1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5详细评审(2)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原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署。(1)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随机抽取的顺序,依次就磋商报价、服务承诺等内容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7.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的成交候选人,列明顺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情况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相等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以上三者都相等时由供应商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排名在前。3.7磋商结果3.6.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
3.10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3.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只剩2家,磋商小组认为其《响应文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以继续打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认为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7.4若单个标段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予推荐;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7.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最终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4.2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4.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4.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11竞争性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研究决定。
4.3.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4.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4.3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4.5.2无效竞标和废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4.5.1总则4.5无效投标和废标条件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4.4记名投票
4.5.2.2无效竞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4.5.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5.2.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发包人不能支付的;4.5.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5.2.1废标
4.5.2.2.6供应商拒绝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4.5.2.2.5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5.2.2.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名或盖章的;4.5.2.2.3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及内容填写;4.5.2.2.2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4.5.2.2.1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有关材料弄虚作假;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大写:小写:2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大写:小写:3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大写:小写:4最终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5优惠下浮率下浮:%6其他承诺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碧映寺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大写:小写:2昆明市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谷律分校不稳定边坡应急治理工程大写:小写:3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碧峰寺崩塌(一期)应急治理大写:小写:4最终磋商总报价(元)大写:小写:5优惠下浮率下浮:%6其他承诺最终报价一览表其它4.5.2.2.9违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的。4.5.2.2.8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4.5.2.2.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篇内容为磋商现场填制,供应商不用编入响应文件。人民币大写字符: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篇内容为磋商现场填制,供应商不用编入响应文件。人民币大写字符: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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